散文是一種抒發作者真情實感、寫作方式靈活的記敘類文學體裁。
“散文”一詞大概出現在北宋太平興國(976年12月-984年11月)時期。
《辭海》認為:中國六朝以來,為區別韻文與駢文,把凡不押韻、不重排偶的散體文章(包括經傳史書),統稱“散文”。
后又泛指詩歌[2] 以外的所有文學體裁。
隨著時間的發展,散文的概念由廣義向狹義轉變,并受到西方文化的影響。
散文是指以文字為創作、審美對象的文學藝術體裁,是文學中的一種體裁形式。
1.在中國古代文學中,散文與韻文、駢文相對,不追求押韻和句式的工整。
這是廣義上的散文。
2.在中國現代文學中,散文指與詩歌、小說、戲劇并行的一種文學體裁。
這是狹義上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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