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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主要是居住在中國境內的操藏語的民族,主要聚居在西藏自治區以及青海、甘肅、四川、云南等省。
中國境內有人口約541萬余人(2000年),以從事畜牧業為主,兼營農業。
另外,尼泊爾、巴基斯坦、印度、不丹等國境內也有藏族分布。
藏族自稱“蕃巴”(bod-pa),漢語的名稱“藏”來自藏語gtsang“后藏”,gtsang這個名稱的原來意義可能是“雅魯藏布江yar-klungs gtsang-po流經之地”。
民族概況
分布地區
藏族主要聚居在西藏自治區及青海海北、黃南、果洛、玉樹等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甘肅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天祝藏族自治縣、四川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和木里藏族自治縣以及云南迪慶藏族自治州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藏族是漢語的稱謂。
西藏在藏語中稱為“蕃”(音bo),生活在這里的藏族自稱“蕃巴”,意為農業人群。
“蕃巴”又按不同地域分為“堆巴”(阿里地區),“藏巴”(日喀則地區),“衛巴”(拉薩地區),“康巴”(四川西部地區),“安多洼”(青海、云南、川西北等地區)。
藏醫藥學是中國醫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藏藥講求炮制技術,尤對獸醫有獨到之處。
醫藥學著作主要有《醫方四續》。
算學可以預測日、月蝕及地方近期氣象。
編輯本段民族歷史
松贊干布與文成公主
藏族具有悠久的歷史,藏族的先民們自遠古時就居住在雅魯藏布江中游兩岸。
據考古發現,早在4000多年前,藏族的祖先就在雅魯藏布江流域生息繁衍了。
據漢文史籍記載,藏族屬于兩漢時西羌人的一支。
當時甘青一帶西羌諸部已與漢朝發生密切的政治經濟聯系,而西藏有“發羌”(發,古音讀bod)、“唐牦”等部,與甘青諸部已有往來。
據藏文史籍記載,吐蕃王室的始祖崛起于西藏山南地區的雅隆河谷,為“六牦牛”部的首領,在松贊干布以前已傳20余世。
當“六牦牛”部初興時,已進入父系氏族社會,但從最初幾代首領的母子連名中,還可以看到曾經歷母系氏族階段的痕跡。
公元6世紀,山南號稱“悉補野”部的首領與鄰部結成聯盟并尊為盟主。
當時,西藏境內另外還有“羊同”、“澎波”、“蘇毗”、“工布”等10余族部,均已進入奴隸制社會。
雅隆部落首領成為部落聯盟領袖,號稱“贊普”(王),建成自稱為“博”的奴隸制王朝。
7世紀初,雅隆部落首領兼并了達布、工布、娘布、蘇毗等諸部,第三十二代贊普松贊干布統一整個西藏地區,定都邏娑(今拉薩),建立了吐蕃王朝。
始制藏文、藏歷,創訂法律、度量衡,分設文武各級官職。
劃分全境為四大軍政區域,在西藏建成自稱為“蕃”,漢籍稱作“吐蕃”的奴隸王朝。
公元641年,贊普松贊干布與唐朝的文成公主聯姻,被唐封為駙馬都尉西海郡王。
公元710年,犀德祖贊又與唐朝的金城公主聯姻,由于與東部中原地帶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交往,使西藏社會逐步有了很大發展,由此揭開藏、漢文化交流史上的新篇章。
但從9世紀末開始,吐蕃內部矛盾逐步加深,藏區陷入長期的分裂割據狀態,并形成“阿里王系”及(后藏)“亞澤”王系、(山南)“雅隆覺阿”王系和(前藏)“拉薩王系”等。
它 西藏壁畫
們各自為政,不相統屬,有時還常常為各自利益互相侵襲劫掠,大小戰爭頻繁。
這一時期,藏傳佛教(也稱喇嘛教)為藏區各階層所接受,并逐步深入到藏族社會的各個領域,佛教上層人物往往和當地首領緊密結合,互為利用,在藏族歷史上形成了政教合一的封建體制。
在宋代,藏族各地方政權又加強與內地的聯系,有些地方首領受到中央政權的策封。
“茶馬互市”等藏、漢貿易有了較大發展。
元朝時期,藏族地區正式納入了祖國版圖,成為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元初,設立總制院(后更名為宣政院),管理全國佛教僧徒和藏族地區軍政事務,這是中央在西藏設官建制的開始。
在藏區分設三個宣慰史司都元帥府,分別管轄西北、西南各省內的藏區以及西藏地區,還設立了十三萬戶府統一管理地方軍民政教事務。
元朝中央多次派員到衛藏統計土地、清查人口、建立驛站、厘定賦稅、重新擬定差役制度。
由中央頒發封地文書以確定各地封建領主對所屬莊園的占有,封賜印信以確立各級官吏的職權。
同時,元朝中央將刑法頒行藏區,并派軍隊駐扎在各戰略要地,由此拉開了中央政權對藏區全面施政的序幕。
明朝繼承了元朝對藏族地區的管理制度,除設置專門的管理機構外,對西藏地區佛教各派的首領先后分封三大法王和五個王爵。
對西北、西南藏族地區,仍沿用元朝的土司制度進行管理。
清朝統一中國后,藏族地區與中央政府的關系更為密切,在中央設理藩院,負責西藏和蒙古地方事務。
并正式策封了藏傳佛教格魯派兩大活佛為達賴喇嘛(1653年)和班禪額爾德尼(1713年)。
此后,歷世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都須經中央政府策封方可承認。
1717年,蒙古的準噶爾軍占領西藏,清政府兩次派大軍入藏,驅除準噶爾軍隊,收復拉薩,徹底結束蒙古的諸部汗王長期統治西藏的局面,扶持了以達賴喇嘛為代表的黃教勢力,加強了中央對西藏的直接管理。
1725年,清朝在西寧設置辦事大臣,兩年后又在拉薩設置駐藏辦事大臣。
1751年,清朝中央又在西藏設立了噶廈政府,政府中設四名噶倫,正式授權達賴喇嘛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務,政教合一的制度從此正式確立。
1792年,清朝擊退了入侵西藏的廓爾喀軍。
次年,清政府在西藏頒行了著名的《欽定藏內善后章程》二十九條,對西藏地區的官制、軍制、邊防、財政、司法、戶口、差役和涉外事宜等,都作了詳細具體的規定,確立了駐藏大臣監督辦理西藏政務的職權。
西北和西南的藏族地區歷來與西藏關系密切,這些地方各民族雜居,清朝政府分別命西寧辦事大臣和四川總督直接統轄,管理方法仍沿用元、明土司制度,以后又在西南藏族地區推行了改土歸流。
鴉片戰爭以后,西藏地區成了英、俄、法、日等國角逐的場所,1888年,英國侵略軍發動對西藏隆吐山的武裝進攻,西藏地方政府派遣藏軍和英軍展開激戰;1904年,英國軍隊又侵占了西藏的江孜,西藏人民奮起反抗,由于敵強我弱,江孜保衛戰失利,英軍長驅直入,一度占領了拉薩。
進入19世紀,清朝政府開始腐朽沒落,面對帝國主義對我西藏的武裝入侵已無力抵抗,取而代之的是同入侵者簽訂喪權辱國的條約,如《中英會議藏印條約》、《中英會議藏印續約》、《拉薩條約》、《中英續訂藏印條約》等。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北京設有管理蒙古、西藏等少數民族地區地方事務的專門行政機構。
1929年,國民政府在南京設立蒙藏委員會,是年,建青海省。
1934年,國民黨政府在拉薩設立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是中央派駐地方的專門機構。
1939年,建西康省。
至此,西北、西南的藏族地區分屬青、甘、川、康、滇五省管轄。
1940年,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在拉薩成立,西藏地方與中央的關系得到很大改善。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中央人民政府根據西藏的歷史和現實情況,決定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針。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問題達成協議,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
1954年,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聯袂赴北京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并分別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和委員。
1956年,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達賴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
1965年9月,正式成立了西藏自治區。
此外,西南、西北藏族聚居區也相繼成立了自治州、自治縣和自治鄉。
編輯本段宗教信仰
藏族信仰大乘佛教。
大乘佛教吸收了藏族土著信仰本教的某些儀式和內容,形成具有藏族色彩的“藏傳佛教”。
藏族對活佛高僧尊為上人,藏語稱為喇嘛,故藏傳佛教又被稱為喇嘛教。
公元七世紀佛教從印度傳入西藏,至今已有1300多年的歷史。
公元13至16世紀中葉,佛教日益盛行,佛事活動頻繁,佛教寺廟遍及西藏各地。
著名的寺廟有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倫布寺和布達拉宮。
藏傳佛教主要教派:公元10世紀后,隨著藏傳佛教“后弘期”的開始,陸續出現了許多教派,早期的有寧瑞派(俗稱“紅教”),薩迦派(俗稱“花教”),噶當派,噶舉派(俗稱“白教”)等。
15世紀初,宗喀巴實施宗教改革,創建格魯派(俗稱“黃教”)。
此外藏傳佛教還有一些獨立的教派:息學派,希解派,覺宇派,覺囊派,廓扎派,夏魯派等。
編輯本段民族文化
藏族有自已的語言和文字。
藏語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藏語支,分衛藏、康方、安多三種方言。
現行藏文是7世紀初根據古梵文和西域文字制定的拼音文字。
藏文的使用,加強了藏族與祖國中原地區經濟的聯系。
10世紀到16世紀,是藏族文化興盛時期。
幾百年間,藏族文化大放異彩。
結構宏偉、卷帙浩繁的世界最長史詩《格薩爾王傳》,多少世紀以來,就一直在西藏以及青海、甘肅、四川、云南的藏族地區廣為流傳。
還有舉世聞名的《甘珠爾》、《丹珠爾》兩大佛學叢書,以及有關于韻律、文學、哲理、史地、天文、歷算、醫藥等專著。
編輯本段飲食習慣
大部分藏族日食三餐,但在農忙或勞動強度較大時有日食四餐、五餐、六餐的習慣。
絕大部分藏族以糌粑為主食,即把青稞炒熟磨成細粉。
特別是在牧區,除糌粑外,很少食用其他糧食制品。
食用糌粑時,要拌上濃茶或奶茶、酥油、奶渣、糖等一起食用;糌粑既便于儲藏又便于攜帶,食用時也很方便。
在藏族地區,隨時可見身上帶有羊皮糌粑口袋的人,餓了隨時皆可食用。
藏族過去很少食用蔬菜,副食以牛、羊肉為主,豬肉次之。
藏族食用牛、羊肉講究新鮮,在牛羊宰殺之后,立即將大塊帶骨肉入鍋,用猛火燉煮,開鍋后即可撈出食用,以鮮嫩可口為最佳。
民間吃肉時不用筷子,而是將大塊肉盛入盤中,用刀子割食。
牛、羊血則加碎牛羊肉灌入牛、羊的小腸中制成血腸,四川、云南等地的藏族多將豬肉用來制成豬膘,便于保存。
肉類的儲存多用風干法。
一般在入冬后宰殺的牛、羊肉一時食用不了,多切成條塊,掛在通風之處,使其風干。
冬季制作風干肉既可防腐,又可使肉中的血水凍附,能保持風干肉的新鮮色味。
最常見的是從牛、羊奶中提煉的酥油,除飯菜都用酥油外,還大量用于制作酥油茶。
酸奶、奶酪、奶疙瘩和奶渣等也是經常制作的奶制品,作為小吃或其他食品搭配食用。
在藏族民間,無論男女老幼,都把酥油茶當作必須的飲料,此外也飲奶。
酥油茶和奶茶都用茯茶熬制。
茯茶巾含有維生素和茶堿,可以補充由于食蔬菜少而引起的維生素不足,幫助消化。
藏族普遍喜歡飲用青稞制成的青稞酒。
在節日或喜慶的日子尤甚。
藏族的炊餐灶具自成一體。
在藏族地區,家家都備有酥油茶筒、奶茶壺。
大部分地區的藏族都以干牛糞為燃料,以鐵三角架為灶。
云南藏族茶具、酒具、餐具喜用銅制。
其他地區的藏族喜用木碗并漆上紅、黃、橙色的油漆。
比較講究的還要在碗上包銀。
牧區的藏族都要隨身配帶一把精制的藏刀,主要用來切割食物,還用于宰羊、剝皮、削帳房厥子等勞動,藏刀的制作歷史悠久,工藝精湛。
典型食品:藏族的典型食品除糌粑、青稞酒、酥油茶外,還有很多,例如:足瑪米飯,藏族傳統宴席食品,用足瑪、大米、酥油等煮制而成。
血腸,藏族傳統菜肴,用牛(羊)血為主要原料制成。
奶酪,藏族傳統菜肴,用牛、羊奶發酵后制成。
編輯本段喪葬習俗
藏族人
西藏人死后有五種葬法,最隆重的是塔葬,只有圓寂的達賴喇嘛死后,在布達拉宮里把他的遺體修放在一座塔里,裝飾這座塔就用去14萬兩黃金。
然而只有活佛和一些領主死后,即享受火葬。
小孩死了,或因其它病疾死亡的人,則把尸體丟進河里喂魚,這叫水葬。
生前作過壞事的人,即用土葬。
藏族認為,被埋的人是永遠不會轉世的。
天葬寄托一種升上“天堂”的幻想。
天葬儀式一般都是在清晨舉行的。
死者家屬在天亮前,要把尸體送到拉薩北郊的天葬臺,太陽徐徐升起,天葬儀式開始。
一般是不歡迎不被允許的人去觀看的。
因為這是藏族的秘密,應該保持尊重。
美麗的西藏是藏族的主要聚居地,藏族的葬禮,目前仍沿襲著傳統的習俗。
外界人不知“天葬”是怎么回事,覺得很神秘。
其實,每個民族有自己特定的風俗,嫁娶婚喪,各自都有獨特性。
這正是世界豐富奇妙之處,沒有什么可疑惑的。
過去清政府派到西藏的官員就向西藏宣傳土葬,甚至下令禁止天葬。
這其實是企圖利用行政手段干涉民族風俗習慣的拙劣做法,結果必然是以失敗告終。
究其原因,人的心理起著很大作用,已經形成的觀念是無法隨著一紙公文得以改變的,更何況這是當地人民的精神寄托。
尤其是信仰宗教的人認為,天葬寄托一種靈魂升上“天堂”的愿望。
編輯本段民族服飾
藏族服飾
藏族服飾無論男女至今保留完整。
不同的地域,有著不同的服飾。
特點是長袖、寬腰、大襟。
婦女冬穿長袖長袍,夏著無袖長袍,內穿各種顏色與花紋的襯衣,腰前系一塊彩色花紋的圍裙。
藏族同胞特別重視“哈達”,把它看作是最珍貴的禮物。
“哈達”是雪白的織品,一般寬約二三十厘米、長約一至兩米,用紗或絲綢織成,每有喜慶之事,或遠客來臨,或拜會尊長、或遠行送別,都要獻哈達以示敬意。
藏族廣布西藏、四川、青海、甘肅、云南等地,服飾多姿多彩、男裝雄健豪放;女裝典雅瀟灑,尤以珠寶金玉做為佩飾,形成高原婦女特有的風格. 藏袍是藏族的主要服裝款式,種類很多,從衣服質地上可分錦緞、皮面、氆氌、素布等、藏袍花紋裝飾很講究,過去僧官不同品級,嚴格區分紋飾。
藏袍較長,一般都比身高還長,穿時要把下部上提,下擺離腳面有三、四十公分高、扎上腰帶。
藏袍可分牧區皮袍、色袖袍、農區為氆氌袍,式樣可分長袖皮袍,工布寬肩無袖、無袖女長袍和加珞花領氆氌袍,男女穿的襯衫有大襟和對襟兩種,男襯 藏族服飾
衫高領女式多翻領,女衫的袖子要比其他衣袖長40公分左右。
跳舞時放下袖子,袖子在空中翩翩起舞,姿態優雅。
幫典——即圍裙,是藏族特有的裝束,是已婚婦女必備的裝飾品,幫典顏色,或艷麗強烈,或素雅嫻靜。
藏帽式樣繁多,質地不一。
有金花帽、氆氌帽等一二十種.藏靴是藏族服飾的重要特征之一,常見的有“松巴拉木”花靴,靴底是棉線皮革做的。
頭飾佩飾在藏裝中占有重要位置,佩飾以腰部的佩褂最有特色,飾品多與古代生息生產有關.講究的還鑲以金銀珠寶、頭飾的質地有銅、銀、金質雕鏤器物和玉、珊瑚、珍珠等珍寶。
編輯本段民族禁忌
主人
接待客人時,無論是行走還是言談,總是讓客人或長者為先,并使用敬語,如在名字后面加個“啦”字,以示尊敬和親切,忌諱直呼其名; 迎送客人,要躬腰曲膝,面帶笑容、室內就座,要盤腿端坐,不能雙腿伸直,腳底朝人,不能東張西望; 敬茶,酒,煙時,要雙手奉上,手指不能放進碗口; 接受禮品,要雙手去接;贈送禮品,要躬腰雙手高舉過頭。
客人
進門時絕對不要踩踏門坎!!這是藏族為數不多的忌諱之一; 基本禮貌:吃飯時要食不滿口,咬不出聲,喝不出響; 藏族人絕對禁吃驢,馬肉和狗肉,有些地區也不吃魚肉; 接受敬酒時,客人須先用無名指蘸一點酒彈向空中,連續三次,以示祭天,地和祖先,接著輕輕呷一口,主人會及時添滿,再喝一口再添滿,連喝三口,至第四口時,必須一飲而盡; 喝酥油茶時,主人倒茶,客人要待主人雙手捧到面前時,才能接過來喝; 切勿隨便觸摸藏民的衣服!!這是藏族為數不多的忌諱之一。
其他禮節
禁忌在別人后背吐唾沫,拍手掌; 行路遇到寺院,瑪尼堆,佛塔等宗教設施,必須從左往右繞行; 不得跨越法器,火盆; 經筒,經輪不得逆轉; 忌諱別人用手觸摸頭頂; 忌諱觸摸藏服。
編輯本段民族禮儀
藏族在迎接客人時除用手蘸酒彈三下外,還要在五谷斗里抓一點青稞,向空中拋撒三次。
酒席上,主人端起酒杯先飲一口,然后一飲而盡,主人飲完頭杯酒后,大家才能自由飲用。
飲茶時,客人必須等主人把茶捧到面前才能伸手接過飲用,否則認為失禮。
吃飯時講究食不滿口,嚼不出聲,喝不作響,揀食不越盤。
用羊肉待客,以羊脊骨下部帶尾巴的一塊肉為貴,要敬給最尊敬的客人。
制作時還要在尾巴肉上留一綹白毛,表示吉祥。
獻哈達是藏族待客規格最高的一種禮儀,表示對客人熱烈的歡迎和誠摯的敬意。
哈達是藏語,即紗巾或綢巾。
它以白色為主,亦有淺藍色或淡黃色的,一般長約1.5米至2米,寬約20厘米。
最好的是藍、黃、白、綠、紅五彩哈達。
五彩哈達用于最高最隆重的儀式如佛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