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寫出十個關于法律的小故事 最好簡短點的 謝謝啦
誤會: 早年在美國阿拉斯加地方,有一對年輕人結婚,婚后生育,他的太太因難產而死,遺下一孩子。
他忙生活,又忙于看家,因沒有人幫忙看孩子,就訓練一只狗,那狗聰明聽話,能照顧小孩,咬著奶瓶喂奶給孩子喝,撫養孩子。有一天,主人出門去了,叫它照顧孩子。
他到了別的鄉村,因遇大雪,當日不能回來。第二天才趕回家,狗立即聞聲出來迎接主人。
他把房門開一看,到處是血,抬頭一望,床上也是血,孩子不見了,狗在身邊,滿口也是血,主人發現這種情形,以為狗性發作,把孩子吃掉了,大怒之下,拿起刀來向著狗頭一劈,把狗殺死了。之后,忽然聽到孩子的聲音,又見他從床下爬了出來,于是抱起孩子;雖然身上有血,但并未受傷。
他很奇怪,不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再看看狗身,腿上的肉沒有了,旁邊有一只狼,口里還咬著狗的肉;狗救了小主人,卻被主人誤殺了,這真是天下最令人驚奇的誤會。 注:誤會的事,是人往往在不了解、無理智、無耐心、缺少思考、未能多方體諒對方,反省自己,感情極為沖動的情況之下所發生。
誤會一開始,即一直只想到對方的千錯萬錯;因此,會使誤會越陷越深,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人對無知的動物小狗發生誤會,尚且會有如此可怕嚴重的后果,這樣人與人之間的誤會,則其后果更是難以想象。 釘子: 有一個男孩有著很壞的脾氣,于是他的父親就給了他一袋釘子;并且告訴他,每當他發脾氣的時候就釘一根釘子在后院的圍籬上。
第一天,這個男孩釘下了37根釘子。慢慢地每天釘下的數量減少了。
他發現控制自己的脾氣要比釘下那些釘子來得容易些。 終于有一天這個男孩再也不會失去耐性亂發脾氣,他告訴他的父親這件事,父親告訴他,現在開始每當他能控制自己的脾氣的時候,就拔出一根釘子。
一天天地過去了,最后男孩告訴他的父親,他終于把所有釘子都拔出來了。 父親握著他的手來到后院說:你做得很好,我的好孩子。
但是看看那些圍籬上的洞,這些圍籬將永遠不能回復成從前。你生氣的時候說的話將像這些釘子一樣留下疤痕。
如果你拿刀子捅別人一刀,不管你說了多少次對不起,那個傷口將永遠存在。話語的傷痛就像真實的傷痛一樣令人無法承受。
注:人與人之間常常因為一些彼此無法釋懷的堅持,而造成永遠的傷害。如果我們都能從自己做起,開始寬容地看待他人,相信你(你)一定能收到許多意想不到的結果。
.幫別人開啟一扇窗,也就是讓自己看到更完整的天空。. 三思后行: 大多數的同仁都很興奮,因為單位里調來一位新主管,據說是個能人,專門被派來整頓業務;可是日一天天過去,新主管卻毫無作為,每天彬彬有禮進辦公室,便躲在里面難得出門,那些本來緊張得要死的壞份子,現在反而更猖獗了。
他那里是個能人嘛!根本是個老好人,比以前的主管更容易唬! 四個月過去,就在真正努力為新主管感到失望時,新主管卻發威了--壞份子一律開革,能人則獲得晉升。下手之快,斷事之準,與四月表現保守的他,簡直像是全然換個人。
年終聚餐時,新主管在酒過三巡之后致詞:「相信大家對我新到任期間的表現,和后來的大刀闊斧,一定感到不解,現在聽我說個故事,各位就明白了:「我有位朋友,買了棟帶著大院的房子,他一搬進去,就將那院子全面整頓,雜草樹一律清除,改種自己新買的花卉,某日原先的屋主往訪,進門大吃一驚的問:『那最名貴的牡丹哪里去了?』我這位朋友才發現,他竟然把牡丹當草給鏟了。 后來他又買了一棟房子,雖然院子更是雜亂,他卻是按兵不動,果然冬天以為是雜樹的植物,春天里開了繁花;春天以為是野草的,夏天里成了錦蔟;半年都沒有動靜的小樹,秋天居然紅了葉。
直到暮秋,它才真正認清哪些是無用的植物,而大力鏟除,并使所有珍貴的草木得以保存。」說到這兒,主管舉起杯來:「讓我敬在座的每一位,因為如果這辦公室是個花園,你們就都是其間的珍木,珍木不可能一年到頭開花結果,只有經過長期的觀察才認得出啊! 寬大: 這是一個來自越戰歸來的士兵的故事。
他從舊金山打電話給他的父母,告訴他們:「爸媽,我回來了,可是我有個不情之請。我想帶一個朋友同我一起回家。
」「當然好啊!」他們回答「我們會很高興見到的。」 不過兒子又繼續下去「可是有件事我想先告訴你們,他在越戰里受了重傷,少了一條胳臂和一只腳,他現在走投無路,我想請他回來和我們一起生活。
」 「兒子,我很遺撼,不過或許我們可以幫他找個安身之處。」父親又接著說「兒子,你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么。
像他這樣殘障的人會對我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負擔。我們還有自己的生活要過,不能就讓他這樣破壞了。
我建議你先回家然后忘了他,他會找到自己的一片天空的。」就在此時兒子掛上了電話,他的父母再也沒有他的消息了。
幾天后,這對父母接到了來自舊金山警局的電話,告訴他們親愛的兒子已經墜樓身亡了。警方相信這只是單純的自殺案件。
于是他們傷心欲絕地飛往舊金山,并在警方帶領之下到停尸間去辨認兒子的遺體。 那的確是他們的兒子沒錯,但驚訝的是兒子居然,只有一條胳臂和一條腿。
故事中的父母。
2. 求10篇簡短的法律小故事,要接近民意的,簡短的,像電視里的講法律
在講這個故事之前,先問問大家,如果你是一個村子的村民,有一座橋擋住了你們的出行的道路,你們聯合拆掉它,違法嗎?請大家從橋的年份、質量、歸屬權多方面想一下,在得出結論。(找1-2個同學)
讓我們看看下面這個故事。
文物保護遇挑戰 目光短淺拆古橋
2003的某一天,在浙江某村村民為了出行的方便,擅自拆掉了清朝嘉慶年間建造的古石橋,該橋已在2001年被確認為市文物保護點,為什么村民非拆掉它不可呢,原來該橋已經嚴重影響村民的車輛通行,在旁邊另修一座水泥橋則費用很大,而該村經濟基礎薄弱,于是大家決定把古橋石以12萬元的代價賣給桐鄉烏鎮某單位,用這筆資金在原址上造一座可通汽車的水泥橋,后來當地鎮政府向區委反映,區委命令鎮政府把古橋石追了回來,但石橋已無法恢復,實在太可惜啦。
村民們這樣做既不符合自己的長期利益,也是一種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二十五條規定:“ 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轉讓、抵押或者改變用途的,應當根據其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備案;由當地人民政府出資幫助修繕的,應當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批準。”
第二十六條也規定:“ 使用不可移動文物,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負責保護建筑物及其附屬文物的安全,不得損毀、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動文物。”
看來對農民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科學發展觀教育很有必要。
既然橋不能隨便拆,那么自家的房子呢?當然,大家也請從多方面考慮。(1-2)
動手重建自家墻 破壞文物要受罰
湖南南部有一個叫張谷英村的地方,在2001年6月,張谷英村就作為典型的古民居建筑,以其嚴格按照封建倫理觀念修建的整體建筑風格,被列為國家重點保護文物,令村民們難以置信的是,自己世代居住的房子一夜之間變成了國寶,村民們的生活也隨之發生了變化,無論做什么都開始小心翼翼怕一不留神就毀壞了文物,張谷英村成了省內外著名的旅游區,2002年僅接待外來游客的門票收入就有30萬元。有一個叫張再發的村民,發現自己家的墻需要維修,向村委會要求補貼一些維修費用,但是村委會以從沒有設立過維修款為由一直沒有給張再發補貼。終于有一天發現自己家的山墻快要倒了,然后他就自己動手將自家的舊墻扒了重建,結果重建墻以后,他就被當地的派出所拘留了,這事一下子成了村民們議論的焦點,張再發只是將自家的舊墻扒了重建怎么會犯法呢?公安機關認為張再發的行為置張谷英古建筑群保護于不顧,私自進行拆建,違反了國家的《文物保護法》,侵犯了國家文物保護的正常管理活動。
《文物保護法》規定:“在修建時必須在文物部門的指導下,依照維持原貌的原則,保持整體的建筑風格。涉及到文物的維修必須向主管文物部門申報。”
張再發違法修墻被拘留,不僅讓村委會完善了對張谷英村的保護制度,也讓村民們的思想發生了很大變化。他們懂得了以后修房子都要通過國家文物部門的批準。
體育課大部分同學都喜歡上,但是也有喜歡逃課的。大家想想,逃課有什么危險發生呢?(1-3)
學生上課出意外 責任就在不聽勸
某市農村中學初二男生張某生性好動,十分喜歡上體育課,但學校每年的學生體檢都查出他有先天性心臟病,多次勸家長對起進行治療,并決定免其上體育課。他家長都在省外辦廠,而且見其身體很正常,學校老師和校長多次打電話要求家長配合,均不予理睬。還說出了事我們自己負責,還要求學校讓張某上體育課。學校為慎重起見,上體育課時讓他在教室內休息,并要求其在室內文明休息,經過了解其能在教室里正常休息。
一天,班級里其他同學在室外上體育課,教室里只剩下張某,張某覺得無聊,在教室做跳躍伸手拍日光燈,結果燈管被拍碎,碎片打在他頭上,既造成外傷,又引發心臟病,幸虧老師及時發現,將其送入縣人民醫院急救,終于脫險,花去了人民幣12000元。不久家長來學校論理索賠,說學校如果讓其上體育課就不會發生此事。
那么學校的做法對嗎?應該是對的,因為學校是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 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據條件定期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學生體質健康卡片,納入學生檔案。學校對體格檢查中發現學生有器質性疾病的,應當配合學生家長做好轉診治療。學校對殘疾、體弱學生,應當加強醫學照顧和心理衛生工作。”所以后來家長不再提出索賠要求了。
3. 精短法制小故事,100字左右
16歲的小興,自打接觸網絡游戲CS后,就著了迷,經常往網吧里鉆。
苦于家里管得嚴,小興就想出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著上學的旗號,背著書包直奔網吧,差不多到放學點兒了再回家。就這樣持續了半年多時間,小興不僅把父親給的學費等都送進了網吧,還因為錢不夠,不斷向父親索要周末補習費等各種費用。
后來到期末,小興拿不回成績單,父親起疑找到學校,才知道兒子竟然已經半年沒有上學,學校也沒有和家長溝通!而就在小興父親深受打擊的時候,又傳來另一個“噩耗”:小興因為上網缺錢,從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學生身上的20元零花錢,結果被少年法庭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