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形象分析記人之作最忌事無巨細寫成一篇流水帳,最怕把人物的鮮明性格淹沒在一般性格的敘述之中。
本篇在繁簡取舍方面極見功力。
長媽媽的姓名、經歷,鮮為人知,便用三言五語帶過。
長媽媽踏死哥兒最喜歡的隱鼠一事,因在前一篇《狗·貓·鼠》中已有敘述,本篇自然無需重復。
而她的“討厭”之處,亦即喜歡“切切察察”和夜間睡成“大”字,要言不煩,卻寫得生動而具體。
作者怎樣從厭她、煩她到敬她,是本篇的主要部分,寫起來就是濃筆重彩,不厭其“繁”了。
在作者筆下,長媽媽之討人厭,無可辯解;她之令人煩,卻應加以分析。
兒時的作者深感不耐煩的無非是嫌長媽媽的禮節多,規矩多,教給他的道理多,“繁瑣之至”。
使兒時的作者最不耐煩甚至當做“磨難”的是“元旦的古怪儀式”:大年初一清早一睜眼就要說:“阿媽,恭喜恭喜!”然后再“吃一點福橘”,以求得“一年到頭,順順流流”。
但即使這中間雜有某些迷信、陋習罷,不仍然顯示著長媽媽對哥兒的真情關愛嗎?也許可以說,這正是由“厭”到“敬”的一過渡,“厭”和“煩”還是略有不同。
長媽媽終于贏得了哥兒的敬意的是兩件事。
一是她居然具有讓大炮放不出來的“偉大的神力”,一是為他買來了他念念不忘的《山海經》。
這兩件事,輕重卻又不同。
散文創作要求散而不亂,緊而不死,能放能收,舒卷自如。
第一次的“敬意”是由長媽媽講“長毛”引起。
“長毛”與長媽媽何關系?這好像是突如其來。
但一層一層講來講去,講到了據說讓女人“脫下褲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墻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來;再要放,就炸了。”原來長媽媽竟具有這樣“偉大的神力”,這才使哥兒對她有了“特別的敬意”,甚至原諒了她“夜間的伸開手腳,占領全床”。
這是由“煩”到“敬”的一轉折。
隱鼠事件后,對長媽媽的“敬意”又完全消失了,反而成恨,以至到了“當面叫她阿長”的程度。
“但當我哀悼隱鼠,給它復仇的時候,一面又在渴慕著繪圖的《山海經》了。”這好像又是突如其來的。
寫遠房的叔祖,寫遠房叔祖的太太,寫這位叔祖有許多名目很生的書,寫他說曾經有過一部繪圖的《山海經》,“可惜現在不知道放在那里了”。
這和長媽媽又有什么關系呢?這和對長媽媽的“敬意”又有什么關系呢? 原來大字不識的阿長,居然把哥兒夢寐以求而始終無法得到的“帶畫的‘三哼經’”,高高興興地買回來了。
書雖然是一部刻印都十分粗拙的本子,卻是作者“最初得到,最為心愛的寶書”。
這就引發了“新的敬意”,認為“她確有偉大的神力”。
“謀害隱鼠的怨恨,從此完全消滅”。
這是由“恨”到“敬”的又一轉。
第一次“敬意”源于關于“長毛”的傳說,意料不到,而且頗有些“深不可測”,因此“偉大的神力”這“偉大”二字就不免略含難以全信的嘲諷之意。
第二次的“敬意”卻是來自哥兒的親歷,“別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卻能夠做成功”,“偉大的神力”前面加上“確有”二字,這就是哥兒的真實感受了。
不過我以為,長媽媽之終于為魯迅所敬佩,大概還由于她的“認真”精神。
仍是哥兒時的魯迅,自然不太可能體認長媽媽的這一特點,因此也不可能成為哥兒的感受,但當三十多年后魯迅撰寫此文回憶往事時,就可以看清這一特點了。
因此在魯迅此時的筆下,長媽媽教導哥兒那些繁瑣的禮節、規矩、道理,她的態度是認真的,甚至在堅持遵守“元旦的古怪儀式”時,也是“極其鄭重”的。
她講長毛故事,態度同樣是認真的,甚至講到她那非常可笑的“用處”時,也是“嚴肅”的。
毋庸諱言,長媽媽的諸多言行中雜有不少迷信色彩。
魯迅一向反對封建迷信,但在《花邊文學?〈如此廣州〉讀后感》一文中,卻贊揚了廣東人“迷信的認真,有魄力”。
他在這里當然不是主張迷信,他是在強調認真。
因此他說:“廣州人的迷信是不足取法的,但那認真,是可以取法,值得佩服的。”魯迅之于長媽媽,當亦作如是觀。
長媽媽終于買來了木刻的“三哼經”,由此引發了哥兒對繪圖的書的更大的興趣和更深的愛好。
這本“寶書”又已經記不清什么時候失掉了。
長媽媽去世也已三十多年。
“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懷里永安她的魂靈!”魯迅以此文記下了難忘的長媽媽,并用這樣的結尾給她以深情的祝福。
(一)語言平實形象 課文的語言非常平實,文中充滿了兒時的回憶,純真持久 :長媽媽教給我的道理很多很多。
我有很煩很煩的感受,然而也有我一時對她發生過空前敬意的時刻,特別是當她給我講關于“長毛”的故事,我是聽得入神入迷,小孩子啊,就喜歡聽土匪強盜,兵戈繚亂的事情,認為刺激好玩,長媽媽講得也異常投入:啊呀,駭死我了……形象化的引用一兩句話,刻畫了相當年長媽媽給我講故事時異常投入的精神狀態。
(二)感情真真切切 如:作為小孩子,我當時就有了很狡猾的觀點,阿長在自己的心目中:“生得不好看,脖子上有許多疚瘡”,以貌取人——這么滑稽的天真味道刻畫出來。
我時而對她充滿敬意:因為她有豐富的“歷史”經驗,歷經了不少“驚心動魄”的故事,閱盡人間滄桑的啊!但時而有怨有恨——這種敬意雖然也逐漸淡薄起來,“威信”一點點消失,“但完全消失,大概是知道了她謀害我的隱鼠之后”—— 一切以我的感受作為出發點來對待長媽媽,有敬有愛,時怨時恨,這種感情的反復恰反映了兒童心靈世界的真實。
《朝花夕拾》中的散文基本是魯迅溫馨的回憶,是對滋養過他生命的人和物的深情懷念。
《阿長與<山海經>》可以說是魯迅先生所有文章中,筆調最溫暖的一篇。
(三)閃爍人性光輝 渴慕《山海經》——“書是我的全部,我是我書的全部”——魯迅幼年喜歡圖畫,對繪圖的《山海經》渴望已久,苦思而不可得,以至于一坐下來就念叨,阿長問了究竟,魯迅只是隨口告訴了她。
哪知,就在阿長告假回家四五天,又回到周家的時候,不識字的阿長用自己的錢,給魯迅買回了被視為寶書的繪圖《山海經》。
瑣瑣碎碎一大些,真真切切一樁事:一件事,一輩子,一生情 一句非常精彩的感慨:別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卻能夠做成功——這一句最能讓人感懷,年幼的魯迅被善良樸實的長媽媽默默的愛震驚了,這是真愛的標志,盡管長媽媽有著這樣那樣的不盡人意,長得也實在不好看,但掩蓋不了她的真誠和樸實,她的故去,足以令人懷念,這使魯迅長舒胸臆而發出一聲: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懷里永安她的魂靈。
蕩人心魄,感人之深,這也是全篇感情的最高升華,盡管仍然是一種最樸素的方式和語言表達出來。
辭了人世30年,連姓名都不知道,“我終于不知道她的姓名”,作者滿懷圣潔的感情,發出的一聲感嘆逝者長已,來者深追。
(四)阿長的為人 1.阿長是一個很不幸而又熱望一生平安的勞動婦女。
阿長連姓名都不為人所知,可見出身之低下。
她享受不到教育的權利,不識字,沒文化。
尤其不幸的是,“青年守寡”,在別人家做女工,一年功夫只能告假幾天回家。
阿長相信命運。
遭遇了守寡的不幸,在含辛茹苦的女工生涯中,她對生活并無更高的要求,但求“一年到頭,順順流流”。
她相信兒童金口,鄭重其事地要孩子大年初一睜開眼就向她祝福。
好像新的一年的運氣,全在孩子有沒有“恭喜”她,要是不說,可就惶急了,說了,開心得什么似的。
普通人都有美好的愿望。
阿長這個不幸的寡婦只求平平安安,魯迅回憶起來,對她充滿同情。
2.阿長是一個沒有文化的粗人,卻是民間文化的載體。
阿長沒有文化,不免粗俗,性格又很外向,來到周家做女工,也不知收斂,一味適性任情,“常喜歡切切察察”人胖,睡相也不好。
在溫文爾雅的主人家就顯得格外粗俗,連小主人都對她討厭之極。
阿長知道許多事情、許多道理,可以說,她是民間文化的載體。
其中不免有迷信的成分,諸如什么“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應該走進去”。
也有落后的成分,諸如認為孩子拔草、翻石頭就是頑皮,這是落后的兒童教育觀。
但是,課文所寫,迷信、落后的東西并不多,多數是不錯的。
正月初一,要孩子恭喜,吃福橘,乃是吉利文化。
飯粒落在地上,必須揀起來,這是珍惜勞動果實。
不要從曬褲子用的竹竿底下鉆過去,這是講究形象。
不該說“死掉”,必須說“老掉了”,這是避諱修辭。
至于阿長講長毛,可見民間對長毛的傳說,是珍貴的歷史資料,于我們認識太平軍不無裨益。
3.阿長對孩子傾注一片心血。
前半部分雖然用的是抑筆,但說的是兒時的心理,其實阿長對孩子的關愛是前后一致的,并非平時不好,惟獨買《山海經》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阿長對孩子的關愛,就她的本意來說,是要孩子干凈、安全,有教養,她總是為孩子操心。
“煩瑣”正說明她悉心教養。
當然她不懂兒童心理,許多做法違拗兒童心理,使孩子感覺討厭、麻煩。
買《山海經》則是叫孩子稱心如意的一回。
阿長自己沒有讀過書,見孩子念念不忘《山海經》,卻來問《山海經》是怎么一回事;并且,她把孩子的心愿一直掛在心上,想方設法買來了《山海經》,這部書成了魯迅“最初得到,最為心愛的寶書”。
魯迅是一輩子跟書打交道的大文學家,而第一部寶書是阿長給買的,阿長之值得魯迅紀念是理所當然的。
主要中心思想和內容 阿長是魯迅小時候的保姆。
記述兒時與阿長相處的情景,描寫了長媽媽善良、樸實而又迷信、嘮叨、“滿肚子是麻煩的禮節”的性格;對她尋購贈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繪圖《山海經》之情,充滿了尊敬和感激。
文章用深情的語言,表達了對這位勞動婦女的真誠的懷念。
作品的最后兩段,表現了魯迅對長媽媽的懷念、內疚、祝愿之情。
在魯迅的人生歷程中,長媽媽曾起過那樣重要的作用,但他竟不知道她的姓名和經歷,這是多么叫人內疚的事情,他所能做的,只有祈禱仁厚的地母,安息阿媽的靈魂。
魯迅對阿長的深沉感情在這里表現得深切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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