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世人稱其為“蘇東坡”。
漢族,眉州(今四川眉山,北宋時為眉山城)人,祖籍欒城。
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詞人、詩人,美食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豪放派詞人代表。
其詩,詞,賦,散文,均成就極高,且善書法和繪畫,是中國文學藝術史上罕見的全才,也是中國數千年歷史上被公認文學藝術造詣最杰出的大家之一。
其散文與歐陽修并稱歐蘇;詩與黃庭堅并稱蘇黃;詞與辛棄疾并稱蘇辛;書法名列“蘇、黃、米、蔡”北宋四大書法家之一;其畫則開創了湖州畫派。
宋嘉佑元年(1056),蘇軾首次出川赴京應舉,次年與弟轍中同榜進士,深受主考歐陽修賞識。
嘉佑六年應中制科入第三等,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
后其父蘇洵于汴京病故,他扶喪歸里。
熙寧二年(1069)初還朝任職。
因與王安石的變法主張有許多不同,請求外調,自熙寧四年至元豐初期他先后被派往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地方官。
革新除弊,因法便民,頗有政績。
元豐二年(1079)他因所謂以詩文誹謗朝廷的罪行下獄。
僥幸被釋后,謫貶黃州。
元佑元年(1086),舊黨執政。
蘇軾被調回京都任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知制誥等職。
但在罷廢免役法問題上與舊黨發生分歧。
元佑四年,出知杭州。
六年召回,賈易等人尋隙誣告,蘇軾請求外任,先后被派知潁州、揚州、定州。
這期間,他仍然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不斷進行某些興革。
紹圣元年哲宗親政,新黨得勢,貶斥元佑舊臣,蘇軾被一貶再貶,由英州(今廣東英德)、惠州,一直遠放到儋州(今海南儋縣)。
直到元符三年(1100)宋徽宗即位,他才遇赦北歸。
建中靖國元年(1101)七月死于常州。
蘇軾與父蘇洵、弟蘇轍并稱“三蘇”。
蘇軾二十歲中進士,神宗時期曾在鳳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職。
元豐三年(1080年)因“烏臺詩案”受誣陷被貶黃州任團練副使,在黃州四年多曾于城東之東坡開荒種田,故自號“東坡居士”。
哲宗即位后,曾任翰林學士、侍讀學士、禮部尚書等職,并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定州等地,晚年被貶惠州、儋州。
大赦北還,途中病死在常州,葬于河南郟縣,追謚文忠公。
人稱“蘇東坡”,號“東坡居士”。
史書記載蘇軾“身長八尺三寸有
余,蘇軾為人寬大如海”。
蘇軾是蘇洵的次子(長子夭折),嘉佑二年(1057年),與弟蘇轍同登進士。
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
熙寧二年(1069年),父親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
因與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并非完全不同意,還是有部分認可的,前期反對,后期深入民間,了解到新法的好處,轉而贊成新法好的方面。
),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
再遷至密州(今山東諸城),移至徐州。
元豐二年(1079年),罹“烏臺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署公文。
哲宗立,高太后臨朝,復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
4個月后,遷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二品),知禮部貢舉。
元佑四年(1089年)出知杭州,后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
元佑八年(1093年),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州市區),再貶昌化軍(今海南儋州市)。
徽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于常州(今屬江蘇),葬于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享年六十六歲,御賜謚號文忠(公)。
他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里提到的“二十七,始發憤”的“蘇老泉”。
蘇洵發奮雖晚,但用功甚勤。
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
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后的文學成就。
嘉佑元年(1056年),虛歲二十一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
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一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因歐陽修誤認為是自己的弟子曾鞏所作,為了避嫌,使其只得第二。
嘉佑六年(1061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一”,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
后逢其父于汴京病故,丁憂扶喪歸里。
熙寧二年(1069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
他入朝為官之時,正是北宋開始出現政治危機的時候,繁榮的背后隱藏著危機,此時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支持變法。
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
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 “平和世界”。
蘇軾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又因其政治思想保守,很不同意參知政事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
這樣做的一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一樣,不容于朝廷。
于是蘇軾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
從此,蘇軾終其一生都對王安石等變法派存有某種誤解。
蘇軾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滿后,被調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
政績顯赫,深得民心。
這樣持續了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一禍事。
當時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曲,以諷刺新法為名大做文章。
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網織“文字毀謗君相”的網羅罪名,被捕入獄,史稱“烏臺詩案”。
蘇軾坐牢103天,幾次瀕臨被砍頭的境地。
幸虧北宋在太祖趙匡胤年間即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一劫。
出獄以后,蘇軾被降職為黃州(今湖北黃岡縣)團練副使(相當于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
這個職位相當低微,并無實權,而此時蘇軾經此一役已變得心灰意懶,蘇軾到任后,心情郁悶,曾多次到黃州城外的赤鼻磯游覽,寫下了《赤壁賦》《后赤壁賦》和《念奴嬌·赤壁懷古》等千古名作,以此來寄托他謫居時的思想感情。
于公余便帶領家人開墾城東的一塊坡地,種田幫補生計。
“東坡居士”的別號便是他在這時起的。
宋神宗元豐七年(1084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
由于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
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后被批準。
當他準備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
年幼的哲宗即位,高太后聽政,以王安石為首新黨被打壓,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 蘇軾
蘇軾于是年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
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后,升中書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學士知制誥(為皇帝起草詔書的秘書)。
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后,認為其與所謂“王黨”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
蘇軾至此是既不能容于新黨,又不能見諒于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
他以龍圖閣學士的身份,再次到闊別了十六年的杭州當太守。
蘇軾在杭州修了一項重大的水利建設,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邊筑了一道堤壩,也就是著名的“蘇堤”。
蘇軾在杭州過得很愜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
但元佑六年(1091年),他又被召回朝。
但不久又因為政見不合,外放潁州。
元佑八年(1093年)新黨再度執政,再次被貶至惠陽(今廣東惠州市)。
而后,蘇軾又被再貶至更遠的儋州(今海南)。
據說在宋朝,放逐海南是僅比滿門抄斬罪輕一等的處罰。
后徽宗即位,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
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卒于常州,享年六十四歲。
生平年表
1036年 景佑三年十一月十九蘇軾降生
1054年 娶王弗
1057年 21歲高中進士,母喪,服孝(1057.4~1059.6)
1059年 舉家前往京都
1061年 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入第三等。
1061年 任鳳翔府判官 英宗治平元年——四年(1064~1068)
1064年 任職史館
1065年 妻喪
1066年 父喪;服孝(1066.4~1068.7) 神宗熙寧元年——元豐八年(1068~1086) 1068年 娶王閏之(王弗之堂妹)
1069年 返京;任職史館
1071年 任告監管;任杭州通判
1074年 38歲任密州太守
1076年 40歲任徐州太守
1079年 43歲任湖州太守;入獄
1080年 謫居黃州,擔任黃州團練副使
1084年 往常州
1085年 往登州;任登州太守;往京都;任中書舍人 哲宗(1086~1100)元佑年間太后執政(1085~1093)
1086年 以翰林學士知制誥
1089年 任杭州太守兼浙西軍區司令
1091年 任吏部尚書;往京都;任潁州太守
1092年 任揚州太守;兵部尚書;禮部尚書
1093年 妻喪;太后逝世;調定州太守;河北軍區司令
1094年 往惠州貶所;謫居惠州
1097年 往海南;謫居海南儋州 徽宗(1101~1126)太后執政(1100)
1101 年,北返;往常州;建中靖國元年七月二十八日逝世,享年64歲
1102年,即崇寧元年六月葬于汝州郟城釣臺鄉上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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