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翻譯中的可譯性
翻譯中的“可讀性”是針對譯文而言的,而“可譯性”是針對原文而言的。
“可譯性”是“可讀性”的存在的前提。
如果翻譯能夠進行的話,那么源語(source language)與目的語(target language)之間至少是存在著一定的可譯性的。
應該說,這一定的“可譯性”在大部分時候是存在的,因為人類表達概念和思維時存在著廣泛的同一性。
比如說近義與反義的概念。
高(high)的反義是低(low),安靜(quiet)的近義是沉默(silent)····例子不勝枚舉。
正是因為在內涵、情景、邏輯三個范疇間的同一性,任何兩種不同的語言之間才具有了翻譯的可能。
如果說英國人沒有把“high”與“low”看成是一對反義詞的話,那么英語里的“低”或“高”就應該是另有其詞,否則英漢之間就不存在可譯性了。
因為這樣英語就違背了以上三個范疇之間同一性。
不管這兩種語言的語言符號有多么的不一樣,兩者之間至少在這一點上是一致的。
應該說,這與喬姆斯基的普遍語法(Universal Grammar)有類似之處。
普遍語法的一個主要的涵義是第一語言與第二語言之間有很多的共性,盡管兩者也有很多的不同之處。
正是因為這種共性的存在,使得學習者在學習第二語言之前頭腦中就有了所有語言共同的本質的東西,而這些東西是不需要去學的,是天生的。
他的學習重點應該是在參數(parameter)即兩種語言在語法上的不一致之處。
二、翻譯中的不可譯性 但是,任何兩種語言之間的可譯性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
因為,這兩種語言在結構、語法、詞匯、發展狀況、文化背景乃至所暗含的心理因素、民族情感等方面有著太多的不同之處。
這就使得可譯性是一個相對的東西。
即使是反復雕琢出來的佳作,它也不可免的在語言的轉換過程中流失了很多的東西。
如果說“He is a student”這句話算得上是百分之百的可譯的話,那么這種情況在英語與漢語兩種語言的轉換之間又有多少呢?下面,我們從幾個小的例子來看一看這兩者之間的不可譯性的一些主要表現。
(一)詞匯的不可譯性
英語是以字母為載體的符號系統,而漢語是以漢字為載體的。
兩種不同的系統之間有很多的地方是不能夠——對應的。
比如說,英語里的助動詞是非常豐富,這一點是漢語所沒有的。
那么在英漢翻譯當中,有時英語中的幾個不同的單詞翻譯成漢語都可能是一個意思。
“is, am, are, were, was”這幾上詞都可以譯成“是”,但他們卻有不同的用法,用于不同的時態與人稱。
這個時候我們往往沒有辦法通過漢語來傳遞出英文單詞之間內涵的微妙差異。
同樣,英漢的稱呼很多時候不可譯。
英語中的uncle 在漢語中的等值成分有“叔父”、“伯父”、“舅父”、“姨父”及對一般長輩的尊稱,若無特定的語境,uncle是不可譯的。
(二)情態、語氣的不可譯性
英語的情態變化也較漢語復雜,這樣就為表達意思的微妙差異提供了可能。
而漢語譯文相對來說就不能很好的體現這種差異。
試比較下面兩句話。
a) We should not tell falsehoods. b) We ought not to tell falsehoods. Should 與ought to在這兩句話中都可以翻譯成“應該”,然而前者強調的是說話人在主觀上覺得對方應做某事,后者突出的是客觀上的要求。
如果我們僅僅看漢語翻譯的話,是不能夠體會出這種差異的。
同樣,英語里的語氣也有豐富的變化。
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英語虛擬語氣的變化。
它的語氣強弱或者時態的不同,我們都很難通過譯文看得出來。
(三)修辭的不可譯性
在I Swear這首歌里,有這么一句歌詞:As the time turns the page, my love won’t age。
這里用到了英文的押尾韻和修辭方法。
而我們在翻譯時,可能也最多只能傳遞出意思,而無法去兼顧尾韻。
再比如,在萬圣節(Halloween)里有“treat or trick”這一說法。
這里面有兩個諧音詞。
而諧音、押韻不管在什么語言當中出現,一般來說都是不可譯的。
我們只好將其散文化(prosaim)。
畢竟這涉及到了兩種不同的符號系統。
同樣,一些有漢語特色的修辭方式也很難譯成英語。
這在漢語的歇后語中可見一斑。
比如說“小蔥拌豆腐——清(青)二白”,“孔夫子搬家——盡是輸(書)”。
這都是漢語所獨有的,若想翻譯成英語,我們最多也只能是把意思傳達到就不錯了。
一個不懂漢語的人是不會知道其中的味道的。
而漢語中的雙關、回文、拆字、對偶、頂真等待修辭手法以及詩歌、詞等都天然的是屬于漢語的獨有的,這些東西一旦離開了它的載體,那我們就無從談起它們的獨有的內在魅力了。
三、如何面對不可譯性
既然英漢是兩種不同的語言,那么不可譯性則是不可避免的。
翻譯不是萬能的,它僅僅只是一種信息傳遞的介質而已。
那么,我們該怎么樣去面對不可譯性呢?
我們以中國的古詩為例。
柳宗元的《江雪》中寫道“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
它在語音、詞匯、句子和篇章等方面所體現的言內意義都是漢語所特有的。
當翻譯遭遇“民族特色”時,做好譯文是一件相當麻煩的事。
但是許淵沖將之譯成“From hill to hill no bird in flight, From path to path no man in sight”。
在原文中,“絕”和“滅”押韻,在譯文中,flight 和sight押韻,再現了詞語在語音方面的關系。
同時,譯文中的兩句話在結構上也是完全對應的,可以說已經基本上還原了原文意境。
譯者能夠做到這一步已經相當的不容易了。
同樣,翻譯漢語里的歇后語時,對于大多數喻義歇后語,由于比喻部分生動形象,喻義部分邏輯推理合乎情理,通常采用直譯法,既傳達源語的內容,又維持源語的形象。
然而,一旦涉及到了雙關或諧音,那就難翻譯了。
“拿鋤頭刨黃連——挖苦”有人把他翻成“To dig Coptis with a hoe——dig”。
我們知道,漢語里的“挖苦”有兩層意思,同樣,dig既表示挖苦,同時在口語里也可指挖苦。
總之,翻譯是一門非常深奧的學問,一篇好的譯文十分考驗譯者的文字功力。
一方面,一種廣泛使用的語言是另一種語言所不能替代的。
很多屬于本民族、本語言的特征是不能完全通過翻譯去傳遞給說不同語言的人。
另一方面,我們要不斷提高對文字的把握能力,加強自身的修養,爭取在最大限度內讓讀者體會到原文的特色首先,盡最大努力去還原原文的風貌,從而減少因為文化差異而給文化的傳播帶來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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