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認識晚明小品文在文學史上的地位
明中葉后期,反對擬古主義文風并取得成就的是李贄(1527—1602)。
李贄原名林載贄,后改姓李,名贄,號卓吾,泉州晉江(今福建省泉州市)人。
李贄主要以思想家名世,他是王學左派泰州學派后期的代表人物。
在思想上反對儒學,尤其痛恨偽道學,對程、朱理學進行過尖銳的揭露與批判,甚至對“至圣先師”也敢于大膽懷疑與批評。
他反對男尊女卑的綱常倫理,認為女子有同男子一樣的見識。
在文學上,他提倡“童心說”。
他認為“童心”就是“真心”,就是“絕假純真,最初一念之本心”。
他說,“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童心說》)。
文章既然是表現“童心”的,那么一切模擬剽竊的東西,便都是“假言”,所以他反對復古派的擬古主義。
他說“詩何必古選,文何必秦漢”?在他看來,一切表現“童心”的文章都是好文章。
在這個基礎上,他認為小說、戲曲中的優秀作品,都是“古今至文”,他親自評點過《三國演義》、《水滸傳》。
他的政治思想、文學思想雖然是建立在唯心主義哲學之上的,但他反映了新興的市民階層的思想和要求,帶有叛逆性和戰斗性。
在文學上,他對“公安派”、湯顯祖以及清代金圣嘆都產生過巨大影響。
萬歷時,大張旗鼓反對復古派的是“公安派”。
“公安派”的代表作物是號為“三袁”的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三兄弟,湖北公安人。
其中以袁宏道的成就最高。
“公安派”的文學主張,深受李贄的影響,也接受并發展了唐順之、徐渭的文學思想。
他們認為文學是時代生活的反映,應隨時代的不同而有所變化,不必模擬古人。
“世道既變,文亦因之,今之不必模古者也,亦勢也”(袁宏道《與江進之》)。
另外,他們還認為作家應用自己的語言表達真實感情,“獨抒性靈,不拘格套”,“一一從自己胸中流出”(《小修詩敘》)。
這些觀點無疑是有進步意義的,但是,他們把心靈當作創作的源頭,以為“心靈無涯,搜之愈出”,這又暴露了他們的唯心主義觀點。
繼“公安派”而起的還有以鐘惺(1574—1624),譚元春(1586—1637)為代表的“竟陵派”。
他們都是湖北竟陵(今湖北省天門縣)人。
其文學主張與“公安派”基本相同,他們反對前、后“七子”的形式主義與擬古主義,試圖以幽深孤峭的風格來矯正“公安派”作品的纖巧輕浮。
他們主張抒寫靈性,用古人的“幽情單緒”來寫自己的“孤懷”、“孤詣”,致使文章隱晦艱澀,把散文創作引上了歧途。
明代末年的主要文學團體,有復社和幾社。
復社的主要人物是張溥、張采;幾社的代表作家是陳子龍、夏允彝、徐孚運。
張溥在文學上主張“興復古學”,“務為有用”,在政治上自認為是東林黨的繼起者,堅持和閹黨的斗爭。
陳子龍也以興復古學為號召,文學主張比較傾向于前“七子”,但他又不滿意“七子”的專事擬古,也反對“公安”竟陵的強求其異。
他強調文學應反映時代,發揮揚善抑惡的作用。
另外,這時期還有一個在文學主張上與復社、幾社對立的豫章社,以艾南英為代表。
他們反對前、后“七子”,推崇“唐宋派”歸有光。
他們還致力于八股文的寫作,可惜在各方面成就都不大。
明末小品文繁興,有的描寫風景,有的雜記瑣事,“并非全是吟風弄月。
其中有不平,有諷刺,有攻擊,有破壞”(魯迅《南腔北調集·小品文的危機》)。
這種文學樣式的興盛,不僅是傳統散文發展的結果,也是“公安”、“竟陵”文學革新的直接產物。
著名作家有張岱、徐宏祖、王思任、祁彪佳等人。
張岱(1597—1679)的作品,兼有“公安”和“竟陵”兩派之長,又有自己的特色。
他的散文語言清新簡潔,形象生動,題材也比較廣泛,凡風景名勝、戲曲雜技、世情風俗無所不記。
反映了明末社會生活的某些側面,有比較深刻的社會內容。
描寫細致,風格自然清麗。
他的著作很多,著名的散文集有《陶庵夢憶》、《瑯環文集》、《西湖夢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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