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歲開始裹腳。
纏足是中國古代乃至近代的一種習俗,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
“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
在纏足時代,大多數婦女從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直到成年后骨骼定型了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關于纏足的起源從明清時期起眾說紛紜。
有說始于隋朝,有說始于唐朝,還有說始于五代。
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
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興起于北宋。
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
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
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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