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梅戲原名“黃梅調”或“采茶戲”,是十八世紀后期在皖、鄂、贛三省毗鄰地區形成的一種民間小戲。
其中一支逐漸東移到安徽省懷寧縣為中心的安慶地區,與當地民間藝術相結合,用當地語言歌唱、說白,形成了自己的特點,被稱為“懷腔”或“懷調”。
這就是今日黃梅戲的前身。
民國九年(1920年)的《宿松縣志》上記載有“邑境西南,與黃梅接壤,梅俗好演采茶小戲,亦稱黃梅戲。
”第一次提出“黃梅戲”這個名稱。
黃梅戲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唐代。
早于唐代時期,黃梅采茶歌就很盛行,經宋代民歌的發展、元代雜劇的影響,逐漸形成民間戲曲雛形。
至明清,黃梅縣戲風更盛。
明崇貞年間,黃梅知縣曾維倫在《黃梅風教論》中就有“十月為鄉戲”的記述。
清道光九年,在別霽林的《問花水榭詩集》中,一首竹枝詞的描述就更為生動:“多云山上稻蓀多,太白湖中漁出波。
相約今年酬社主,村村齊唱采茶歌”。
約從清乾隆未期到辛亥革命前后為黃梅戲發展的早期。
黃梅戲從起源到發展經歷了獨角戲、三小戲、三打七唱、管弦樂伴奏4個歷史階段。
前3個階段均在湖北黃梅完成,為黃梅戲大劇種的最后形成提供了充分的先決條件。
從清康熙、乾隆到光緒年間,是“三打七唱”形成和發展的重要歷史階段。
這個階段全面實踐了傳統劇目、唱腔、表演藝術積累和劇種的廣泛傳播,期間傳統劇目非常豐富,藝人能演出的本戲、小戲有200多本,俗稱“大本三十六、小曲七十二”。
其中,不少是取材于黃梅的真人真事,如《告經承》《告壩費》《大辭店》《過界嶺》等。
在劇目方面,號稱“大戲三十六本,小戲七十二折”。
大戲主要表現的是當時人民對階級壓迫、貧富懸殊的現實不滿和對自由美好生活的向往。
如《蕎麥記》、《告糧官》、《天仙配》等。
小戲大都表現的是農村勞動者的生活片段,如《點大麥》、《紡棉紗》、《賣斗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