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鐵生說:“假若人真能有來生,我不要求別的,只要求有劉易斯那樣一副身體就好。”
劉易斯是史鐵生最喜歡并且羨慕的人。
史鐵生羨慕劉易斯隨便一跑就是10秒以內,隨便一跳就是八米開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賽中動作也十分優美。
也就是說,史鐵生羨慕的,是像劉易斯這樣的一個健美的軀體。
因為史鐵生殘疾,因為劉易斯剛好有史鐵生喜歡甚至是向往的軀體,所以史鐵生羨慕劉易斯。
這種羨慕,僅限于一個殘疾人對健全人的羨慕,論是任何一個身體殘疾的人都會喜歡,都會羨慕劉易斯。
這樣一來,就不能說史鐵生羨慕劉易斯,或者劉易斯是史鐵生羨慕的人了。
只能說,史鐵生羨慕有健美軀體的人,或者劉易斯是身體有殘疾的人所羨慕的人。
史鐵生說:“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無盡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鐵生的不能跑與劉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喪與痛苦的根源。”
在奧運會上約翰遜戰勝劉易斯時,史鐵生居然比劉易斯還敗得慘,還迷失得深重。
因為史鐵生看見了所謂“最幸福的人”的不幸。
劉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他對“最幸福”的定義動搖了繼而粉碎了。
可是,失敗后的劉易斯,史鐵生卻依舊喜歡,依舊覺得劉易斯是最棒的。
只是,作為史鐵生,他羨慕的已不再是劉易斯那樣健美的軀體,他發現了超乎軀體以外的東西,那就是了悟人生意義的靈魂。
所以他才會說不能跑的自己和不能跑得更快的劉易斯是等同的,甚至都是沮喪和痛苦的根源,這意味著,史鐵生覺得理解幸福是得到幸福的方法。
史鐵生說:“難道我們不該對靈魂有了殘疾的人,比對肢體有了殘疾的人,給予更多的同情和愛嗎?”
約翰遜的勝利是因為服用了興奮劑,這一舉動對約翰遜來說是可恥的,對于牙買加來說更是無地自容的,可牙買加卻包容了約翰遜的過錯,這是牙買加對約翰遜的包容,這是一個民族對靈魂有殘疾的人的包容。
也就在這包容的同時,史鐵生又領悟到了健全靈魂的可貴。
這是一個很大的轉變,史鐵生夢想的轉變。
從渴求一個健美的軀體到渴求健美軀體的同時也有健全的靈魂。
當然,這也是史鐵生對幸福定義的轉變。
所謂幸福,真的只是一種感覺,精神上的,而非物質。
理解幸福了,就真的會幸福。
或許,幸福點要低一點的吧。
那天,看到達人秀里一個胖乎乎的女選手,她只有19歲,父母身體不好,靠自己微薄的工資去養活全家人。
可是,她喜歡跳舞,她覺得跳舞可以給她帶來幸福,就算她沒有很好的身材,也沒有很好的舞技。
可是,她跳舞的時候,是最幸福的。
所謂幸福,也就在于自己對幸福的理念。
正如《我與地壇》中所道:“要是沒有了殘疾,健全會否因其司空見慣而變得膩煩和乏味呢?”所以,殘疾也不過是一種生活形式,有健美軀體的人也不會因為自己有這樣一副健全的身體而驕傲、滿足。
這樣一來,殘疾人和健全者是在同一條幸福起跑線的。
起初的史鐵生傾向于健美的軀體,可后來,他發現了健全靈魂比健全軀體更美麗。
史鐵生說人活著必要有一個最美的夢想。
所以就算他知道健全靈魂比健全軀體要可貴,他依舊夢想兩者兼得,多么讓人心疼,這樣一個堅強卻脆弱的史鐵生,他就像個孩子,會偏執,會脆弱。
可是,可是也正因為這樣一個真實的史鐵生,讓人崇敬的同時又萌生了一份愛意。
史鐵生的夢想,或許是許許多多殘疾人的夢想,這不足為奇。
他不夢物質上的需求,也不念生活上的成就,如此普通。
卻沒有人可以成全他。
或許,這都是上帝的安排吧。
上帝想讓史鐵生知道更多關于幸福的定義。
而上帝選擇史鐵生,可能也是因為他是史鐵生,堅強的史鐵生,可以看穿生死,看穿生命的史鐵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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