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結尾了...
首先我想說,回憶性質的東西不好寫。
因為你要將自己的生活當成一個于己無關的東西來描述,如果做不到,就不要考慮提筆。
其次我建議,不要寫純粹的回憶錄。
寫一部夾雜著你人生體驗的小說吧,虛構一個主人公,虛構他的生活。
在主人公的世界里影射自己,讓主人公的喜怒哀樂打動觀眾。
這樣難度比寫回憶錄小很多,而且耐讀性也強。
至于具體的行文,既然作者已經擬定了字數,要當做一個中短篇來寫。
我下面提幾點建議:
第一:你不可能把所有的經歷都寫進去,選取能夠練成一條主線的,再添加一些分支的。
主要沖突和矛盾一定要鮮明,比如你的父親,或者你的弟弟。
第二:不要排斥虛構,世上的書,沒有幾本是不虛構的。
無巧不成書,合理運用虛構,才能更好地表現你的人生。
第三:故事性一定要突出。
以你的情況和這部小說的定位,沒有必要太考究文辭,更重要的是故事性。
想想余華的小說,文筆很平常,但是故事往往能打動人。
第四:動筆之前先列一個提綱,這一點十分必要。
對整個小說的結構要有一個整體的把握,不能想到哪寫到哪。
第五:樓主剛才說了不知道怎么分章節,既然是要寫故事了,自然是以故事發展的脈絡為章節。
你感覺寫到這里是一個結,既交代了大體情況,又可以勾起讀者繼續閱讀的興趣,那就可以結束這一章了。
簡單說了一下,看樓主的問題這么長,想必是誠心想寫一點東西,希望能對樓主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