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搖滾精神的都是剛入門的,好吧,我說話太刺兒了,可這是個事實。
搖滾說到底就是一個(在那個時代甚至一直到現在)人人都喜歡的音樂風格(融合當時美國三大音樂市場的產物)
然后有那么幾年美國打了場不得人心的越戰,那段時間所有人都反戰,搖滾自然也反戰咯。
反戰的人就用搖滾去唱反戰的內容(金屬作為搖滾一大流派,還經常呼吁戰爭呢)
熱戀的人也可以把搖滾送給自己的愛人(披頭士樂隊的情歌多了去了)
說到底,搖滾那么多風格,那么多地區,那么多人在做,唱什么的都有。
這就算不上精神了,你說散文什么精神?小說有什么精神?都沒有,聽就是了,做自己喜歡的音樂,并且適當的商業化(讓大家都聽到你的音樂,以kiss樂隊為商業運作成功的代表)
想唱就唱,但是也不一定唱得多響亮。
英式搖滾里面好幾個代表樂隊都有點娘炮。
金屬樂好多都是類似于“說”而不是唱了。
總之,做音樂就是了,做有搖滾風格的音樂他就是搖滾。
相信大家不會喜歡這個回答,但是連他媽聽個歌都把自己用條條框框圈起來,你還搖滾么?你還是你自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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