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鄉》
是現代文學家魯迅于1921年創作的一篇短篇小說。
小說以“我”回故鄉的活動為線索,按照“回故鄉”——“在故鄉”——“離故鄉”的情節安排,依據“我”的所見所聞所憶所感,著重描寫了閏土和楊二嫂的人物形象,從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農村破產、農民痛苦生活的現實;同時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會傳統觀念的影響,勞苦大眾所受的精神上的束縛,造成純真的人性的扭曲,造成人與人之間的冷漠、隔膜,表達了作者對現實的強烈不滿和改造舊社會、創造新生活的強烈愿望。
該小說入選初中語文,人民教育出版社九年級(上冊)。
創作背景
作者魯迅于1898年第一次離開老家紹興,“想走異路,逃異地,去尋求別樣的人們”(《(吶喊)自序》)。
1919年12月,最后一次回故鄉紹興接他的母親等人來北京居住。
從《魯迅日記》中可以了解這次回鄉的經過。
1919年9月,魯迅賣掉了紹興的老屋,添了些錢,買了北京西城新街口附近八道彎宅第。
11月修葺完畢,21日“上午與二弟眷屬俱移入八道彎宅”。
26日魯迅“上書請歸省”。
12月1日,由北京動身回老家,4日晚“抵紹興城,即乘轎回家”,在家鄉處理搬遷事務,大約住了二十來天。
12月24日“下午以舟二艘奉母偕三弟及眷屬攜行李發紹興”。
29日中午抵達北京,“下午俱到家”。
往返大約29天。
《故鄉》的故事情節便是根據這段生活經歷演繹而來。
不過這只是觸發故事的一點,而作品真正反映的卻是更為廣闊深邃的社會背景。
名家點評
茅盾《評四、五、六月的創作》:過去的三個月中的創作我最佩服的是魯迅的《故鄉》。
我覺得這篇《故鄉》的中心思想是悲哀那人與人中間的不了解、隔膜。
造成這不了解的原因是歷史遺傳的階級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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