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豐子愷:《口中剿匪記》
口中剿匪,就是把牙齒拔光。
為什么要這樣說法呢?因為
我口中所剩十七顆牙齒,不但毫無用處,而且常常作祟,使我
受苦不淺,現在索性把它們拔光,猶如把盤踞要害的群匪剿盡,
肅清,從此可以天下太平,安居樂業。
這比喻非常確切,所以
我要這樣說。
把我的十七顆牙齒,比方一群匪,再像沒有了。
不過這匪
不是普通所謂“匪”,而是官匪,即貪官污吏。
何以言之?因
為普通所謂“匪”,是當局明令通緝的,或地方合力嚴防的,
直稱為“匪”。
而我的牙齒則不然:它們雖然向我作祟,而我
非但不通緝它們,嚴防它們,反而袒護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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