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中丞傳后敘 [唐]韓愈 譯文
[ 2006-3-30 9:52:43 | By: luyi ]
【題解】張中丞,即張巡(709—757),鄧州南陽(今河南省南陽市)人。
唐玄宗開元末進士,由太子通事舍人出任清河縣令,調真源縣令。
安史亂起,張巡在雍丘一帶起兵抗擊,后與許遠同守睢陽(今河南省商丘市),肅宗至德二載(757)城破被俘,與部將三十六人同時殉難。
亂平以后,朝廷小人竭力散布張許降賊有罪的流言,為割據勢力張目。
韓愈感憤于此,遂于元和二年(807)繼李翰撰《張巡傳》(今佚)之后,寫了這篇后敘,為英雄人物譜寫了一曲慷慨悲壯的頌歌。
全文感情激蕩,褒貶分明,議論敘事互為表里,不分賓主,其“截然五段,不用鉤連,而神氣流注,章法渾成”(高步瀛《唐宋文舉要》引方苞語)。
文中關于南霽云拒食斷指、抽矢射塔,張巡誦讀《漢書》、起旋眾泣等細節描寫頰上添毫,傳神寫意,形象栩栩如生,光采照人。
中丞,張巡駐守睢陽時朝廷所加的官銜。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1],愈與吳郡張籍閱家中舊書[2],得李翰所為《張巡傳》[3]。
翰以文章自名[4],為此傳頗詳密。
然尚恨有闕者:不為許遠立傳[5],又不載雷萬春事首尾[6]。
遠雖材若不及巡者,開門納巡[7],位本在巡上。
授之柄而處其下[8],無所疑忌,竟與巡俱守死,成功名,城陷而虜,與巡死先后異耳[9]。
兩家子弟材智下[10],不能通知二父志[11],以為巡死而遠就虜,疑畏死而辭服于賊。
遠誠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愛之肉[12],以與賊抗而不降乎?當其圍守時,外無蚍蜉蟻子之援[13],所欲忠者,國與主耳,而賊語以國亡主滅[14]。
遠見救援不至,而賊來益眾,必以其言為信;外無待而猶死守[15],人相食且盡,雖愚人亦能數日而知死所矣。
遠之不畏死亦明矣!烏有城壞其徒俱死,獨蒙愧恥求活?雖至愚者不忍為,嗚呼!而謂遠之賢而為之邪?
說者又謂遠與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遠所分始[16]。
以此詬遠,此又與兒童之見無異。
人之將死,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繩而絕之,其絕必有處。
觀者見其然,從而尤之,其亦不達于理矣!小人之好議論,不樂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遠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猶不得免,其他則又何說!
當二公之初守也,寧能知人之卒不救,棄城而逆遁?茍此不能守,雖避之他處何益?及其無救而且窮也,將其創殘餓嬴之余[17],雖欲去,必不達。
二公之賢,其講之精矣[18]!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盡之卒,戰百萬日滋之師,蔽遮江淮,沮遏其勢[19],天下之不亡,其誰之功也!當是時,棄城而圖存者,不可一二數;擅強兵坐而觀者,相環也。
不追議此,而責二公以死守,亦見其自比于逆亂,設淫辭而助之攻也。
愈嘗從事于汴徐二府[20],屢道于兩府間,親祭于其所謂雙廟者[21]。
其老人往往說巡、遠時事云:南霽云之乞救于賀蘭也[22],賀蘭嫉巡、遠之聲威功績出己上,不肯出師救;愛霽云之勇且壯,不聽其語,強留之,具食與樂,延霽云坐。
霽云慷慨語曰:“云來時,睢陽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雖欲獨食,義不忍;雖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斷一指,血淋漓,以示賀蘭。
一座大驚,皆感激為云泣下。
云知賀蘭終無為云出師意,即馳去;將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圖,矢著其上磚半箭,曰:“吾歸破賊,必滅賀蘭!此矢所以志也。”愈貞元中過泗州[23],船上人猶指以相語。
城陷,賊以刃脅降巡,巡不屈,即牽去,將斬之;又降霽云,云未應。
巡呼云曰:“南八[24],男兒死耳,不可為不義屈!”云笑曰:“欲將以有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
張籍曰:“有于嵩者,少依于巡;及巡起事,嵩常在圍中[25]。
籍大歷中于和州烏江縣見嵩[26],嵩時年六十余矣。
以巡初嘗得臨渙縣尉[27],好學無所不讀。
籍時尚小,粗問巡、遠事,不能細也。
云:巡長七尺余,須髯若神。
嘗見嵩讀《漢書》,謂嵩曰:‘何為久讀此?’嵩曰:‘未熟也。
’巡曰:‘吾于書讀不過三遍,終身不忘也。
’因誦嵩所讀書,盡卷不錯一字。
嵩驚,以為巡偶熟此卷,因亂抽他帙以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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