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B
中國現代文學教材劃分為這樣幾個階段:
(1) 發生期(1917—1920)
劃分理由:1917年的文學革命,拉開了現代文學的序幕,標志著現代文學的誕生。
(2)發展第一期(1921—1927)
劃分理由:1921年,新文學最早、最重要的兩個社團“文學研究會”和“創造社”成立;現代文學史上第一部分小說集《沉淪》、對白話新詩有奠基意義的詩集《女神》出版;為現代文學贏得國際聲譽的魯迅代表作《阿Q正傳》發表,說明現代文學進入發展期。
(3) 發展第二期(1928-1937.7)
劃分理由:1927年“四•一二”事變后,國民黨實行文化專制主義,新文學百花齊放的局面結束;1928年出現了無產階級文學運動,標志著一個新的文學時期的開始。
(4) 發展第三期(1937.7-1949)
劃分理由:1937年“七七”事變后,文藝界結束了分裂局面,代之以統一的抗戰文藝運動。
現代文學理論起源于古代的詩學和修辭學傳統,這兩個歷史悠久的學科為文學理論哺育了一系列論題和概念——摹仿/表現、真實/虛構、主題、情節、文類、比喻、格律等等。
但在新“知識型構”的歷史語境中,這些論題與概念已逐漸失去闡釋的功效,詩學主要描述闡釋詩歌領域,面對日益崛起的小說、散文等文類它已黯淡了闡釋的鋒芒;古典修辭學崇尚實用,研究任何類型公開演講的技巧,它也很難接榫審美想象性的現代“文學”。
隨著現代“文學”從廣義文化文獻中逐漸分離出來,新的知識型構標舉差異性原則,文學文本與非文學著作的區別性特征就成為關注的焦點。
19世紀以來,西方學者對文學特性的探詢一直綿延不絕,內生的審美性、想象性、形象性、情感性、表現性等等,以及歷史上薪火相傳的外啟的再現性、社會性、倫理性、歷史性、時代性等等,但每一種本質屬性的提煉,最后都留下概括不盡的余數和周延不密的間隙。
事實上,作為“客體”的文學并非一個穩定的實體,文學現象及其屬性又極具流變性和多樣性,文學的定義總是隨著時代變遷而飄浮不定,文學的特性也就呈現出動態流變的不確定性。
而且,當現代“文學”從廣義的文化文獻中分離出來時,它仍然留下一條剪不斷理還亂的文化臍帶,它與社會、政治、科學、教育等現實領域的曲折纏繞的關系,與歷史、哲學、倫理等學術學問藕斷絲連的聯系,使它的獨立自主更像是一種朦朧縹緲的“審美幻象”。
經歷種種文學特性的探詢后,文學的定義越來越豐富多元,但一個清晰穩定并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界定依然可望不可及。
對于內涵和外延一直處于劇烈變動之中的文學“客體”來說,任何試圖一勞永逸地界定文學特性的形而上探詢,最終都會落進“刻舟求劍”的認知陷阱里。
盡管批評家界定文學涵義的努力從未停止過,但流動的文學性仍然不能永駐于一個明確清晰的概念框架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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