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世間上的惡可是成千上萬,難道用單一的錢就可以解釋所有的惡嗎?第二,錢的起源其實是錯綜復雜的,我們無法將它歸類成一個共同的源頭。
我們知道獨裁者排除異己可能是為了錢,但難道他就不可以為了權勢地位,或是因為愚昧嗎?第三,同樣是錢,為什么君子求財卻是取之有道,小人求財卻是偏偏喜歡偷盜呢?第四,今天如果錢是萬惡之源,為什么有人會用萬惡之源來行善呢?
第一,錢具有與任何商品進行等價交換的現實合法性。
第二,錢不僅可以在商品領域呼風喚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僅是物質財富的象征,而且成為了精神價值的籌碼。
第三,人對錢的崇拜還異化了人與錢之間的關系。
錢本來是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一種工具,但在現實中,卻被人們當做了頂禮膜拜的上帝。
因為錢,人們迷失于這光怪陸離的物欲世界;因為錢,人們喪失了內在良知卻還渾然不覺;還是因為錢,人生價值和人性尊嚴都被當做了犧牲品供奉到了拜金主義的祭壇之上。
人創造了金錢,卻又對自己的創造物頂禮膜拜。
轉載請注明出處華閱文章網 » 金錢不是萬惡之源的一辯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