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亞杰認為個體從出生至兒童期結束,其認知發展要經過四個時期:
(1)感知運動階段(出生至二歲),個體靠感覺與動作認識世界;
(2)前運算階段(二至七歲),個體開始運用簡單的語言符號從事思考,具有表象思維能力,但缺乏可逆性;
(3)具體運算階段(七至十一二歲),出現了邏輯思維和零散的可逆運算,但一般只能對具體事物或形象進行運算;
(4)形式運算階段(十一二至十四五歲),能在頭腦中把形式和內容分開,使思維超出所感知的具體事物或形象,進行抽象的邏輯思維和命題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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