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含義
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的式樣和使用辦法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制定,該標志由“QS”和“
質量安全”中文字樣組成。標志主色調為藍色,字母“Q”與“質量安全”四個中文字樣為藍色,
字母“S”為白色,使用時可根據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縮小,但不得變形、變色。
QS是英文Quality Safety(質量安全)的縮寫,獲得食品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其生產加工的食品經出廠檢驗合格的,在出廠銷售之前,必須在最小銷售單元的食品包裝上標注由國家統一制定的食品質量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并加印或者加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QS”。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的式樣和使用辦法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制定,該標志由“QS”和“質量安全”中文字樣組成。標志主色調為藍色,字母“Q”與“質量安全”四個中文字樣為藍色,字母“S”為白色,使用時可根據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縮小,但不得變形、變色。加貼(印)有“QS”標志的食品,即意味著該食品符合了質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國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麥粉、醬油和醋五類食品行業中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對第二批十類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凍食品、膨化食品、調味品、飲料、餅干、罐頭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國家質檢總局將用3~5年時間,對全部28類食品實行市場準入制度。
*標志是什么意思,qs代表什么
1、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以“企業食品生產許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縮寫“QS”表示,并標注“生產許可”中文字樣。
2、英文縮寫QS(quality safety 質量安全)。
由“質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頭QS和“質量安全”中文字樣組成。標志主色為藍色,字母“Q”與“質量安全”四個中文字樣為藍色,字母“S”為白色。
拓展資料:
qs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使用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有關事項的公告》(總局2010年第34號公告),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以“企業食品生產許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縮寫“QS”表示,并標注“生產許可”中文字樣,與原有的英文縮寫QS(quality safety 質量安全),表達意思有所不同。與quality standard(“質量標準”)的含義也不同。
根據新《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規定,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產的食品一律不得繼續使用原包裝和標簽以及“QS”標志,取而代之的是有“SC”標志的編碼。
認證新規
由于連續發生食品問題,國家對QS的認證工作進行了加強。
除了對認證機構和監督管理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和追究制度,特別是對企業要求進一步提高。
委托檢驗淘汰,要求企業必須具備出廠檢驗能力,原已拿證的企業,屬于委托檢驗的必須在年底前建立自己的實驗室,否則將取消其QS證。
QS企業每年都將接受嚴格的證后監督檢查,對其申證條件進行審核。若發現有嚴重不合格項就將吊銷其QS證。該項工作將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統籌進行。
*標志具體是什么意思
QS標志是食品市場準入標志,由“質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頭QS和“質量安全”中文字樣組成。標志主色為藍色,字母“Q”與“質量安全”四個中文字樣為藍色,字母“S”為白色。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管理的食品,首先必須按規定程序獲取《食品生產許可證》,其次產品出廠必須經檢驗合格并加印(貼)食品市場準入標志。沒有食品市場準入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
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自2001年開始,首先在米、面、油、醬油、醋五類食品中推行。2003年5月1日起,五類食品中凡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并且未加印(貼)QS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2003年下半年,又擴大到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類食品。近期,將對包括余下13類食品在內的所有食品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
消費者在選購已經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食品時,應當選購已經加印(貼)QS標志的食品。
4.食品上QS標志什么意思
QS簡介
QS是食品“質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縮寫,帶有QS標志的產品說明此產品經過強制性的檢驗合格,準許進入市場銷售。這就是依托食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具體來說,所有的食品生產企業必須經過強制性的檢驗合格,且在最小銷售單元的食品包裝上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并加印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QS”標志)后才能出廠銷售。沒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2004年1月1日起,我國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麥粉、醬油和醋五類食品行業中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
QS標志
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即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由“質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縮寫“QS“表示,其式樣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制定。由字頭QS和“質量安全”中文字樣組成。標志主色為藍色,字母“Q”與“質量安全”四個中文字樣為藍色,字母“S”為白色。
2005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79號)頒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原國家質檢總局2003年7月18日頒布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第五章第四十六條“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即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屬于質量標志,以‘質量安全’的英文Quality Safety縮寫'QS'表示,其式樣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制定(見附件2,以下簡稱QS標志)。”
第四十七條“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食品,出廠前必須在其包裝或者標識上加印(貼)QS標志。沒有QS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
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自2001年開始,首先在米、面、油、醬油、醋五類食品中推行。2003年5月1日起,五類食品中凡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并且未加印(貼)QS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2003年下半年,又擴大到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類食品。近期,將對包括余下13類食品在內的所有食品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
消費者在選購已經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食品時,應當選購已經加印(貼)QS標志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