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記,單稱"傳",屬廣義散文里的一種文體,是記載人物事跡的文章。
傳記的內容,大體可分為兩大類:一類以記述歷史事跡為主,有史傳或一般紀傳文字等;另
一類屬于文學范圍,多用形象化方法,描寫各種著名人物的生活經歷、精神面貌及其歷史背景,以史實為根據,但不排斥文學描寫。
傳記的類別多種多樣,主要有:
自傳——本人敘述自己生平事跡的文字。
內傳——有兩種,一種是古代經學家把專門解釋經義的書叫內傳;另一種是指記載傳主的遺聞逸事為主的傳記小說,如《隋書·經籍志二》中有《漢武內傳》等。
外傳——與內傳相對而言,也有兩種,一種是古代附經作傳,廣引事例,但不完全以解釋經義為主的書;另一種是指凡人物為正史(以君主傳為綱的紀傳體史書)所不記載,或正史雖有記載而另外作傳,記其遺聞逸事的傳記文章。
如《趙飛燕外傳》、《高力士外傳》等。
別傳——除正式的傳記外,文人自己所作的別人傳記,或另外傳述某人的某些事跡,一般稱為別傳。
列傳——司馬遷的《史記》中,用來記述一般人臣和百姓事跡的傳記文章。
家傳——敘述先人事跡以傳示后人的文章,或為同宗人所寫,或別人受其后人所托而作。
小傳——略記某人事跡的文章,如唐代李商隱寫了《李賀小傳》(見《李義山集》);還有在詩文總集的前后或附于篇首姓名之下,略述作者籍貫、履歷的文字。
正傳——是為塑造的典型人物作傳的小說,如魯迅的《阿Q正傳》。
"正傳"這一名目本是從"閑話休題,言歸正傳"的套話中借用來的。
寫作方式:選材典型、敘行錄言、講究文采
選材典型
要達到上述要求,一要選材典型。
編寫人物傳要在概括人物全貌的同時,選擇重大的有代表性的最能反映人物特征的事件詳細記述,把不能表現人物特征的事件摒棄或一筆帶過。
從各種素材中加工、提煉,選擇最能表現人物主要性格特征的典型事件來寫。
這些典型事件,往往是人物一生的關鍵所在。
寫好這些關鍵之處,不僅可以表現人物一生的主要功罪,而且可以顯示歷史發展的進程及其特點。
司馬遷的《史記》在這方面有不少地方值得我們借鑒,如《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廉頗和藺相如都是趙國封建統治集團中舉足輕重的人物。
司馬遷為了要表現廉頗、藺相如的主要性格特征,不是給他們各開一張履歷表,而是選擇了“完璧歸趙”、“澠池之會”、“負荊請罪”三件事來寫。
這三件事反映了兩種矛盾,一是秦趙兩國之間的矛盾,二是廉藺兩人之間的矛盾,前一個矛盾發展的后果,是構成后—個矛盾的原因。
通過這兩對矛盾沖突,廉頗、藺相如的主要性格特征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同時秦趙爭奪和氏璧以及澠池之會兩件事,實質上是秦趙兩國統治階級兩次實力較量,是秦國大舉進攻趙國的前奏,所以選擇這兩件事情,也顯示了歷史發展進程的特點。
寫大事固然重要,但對細節描寫也不可忽視,有時人物的性格特點往往在一些細節中表現出來。
茅盾說:“善于描寫典型的作家,不但用大事來表現人物性格,而且不放松任何細節的描寫。”恰當地記述小事,能見微知著、增強傳記的可信性和感染力,甚至預示著人物日后的發展。
如《史記·陳涉世家》,開頭寫了這樣一個細節:陳涉為人傭耕時,曾對同伴說:“茍富貴,無相忘”,并十分自負地說:“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這個細節,看來或許并非必要,其實對描寫人物來說,卻有助于展示人物思想脈絡,寫出人物前后一貫的性格史。
寫陳涉少時就有鴻鵠之志,所以后來才發展到大澤鄉起義。
寫陳涉少時就把別人比作微不足道的燕雀,所以稱王后嚴重脫離群眾,甚至把早年同過患難的老朋友也殺了。
這是他最后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可思想根子卻早就種下了。
敘行錄言
二要敘行錄言。
思想支配行動,行動表現思想。
人物思想性格不同,所表現出來的行動也就不一樣。
記敘人物行動,是揭示人物內心世界和性格特點的重要方法。
因此記敘人物,要選擇那些最典型,最能表現人物思想性格的行動來寫。
例如在《吉鴻昌傳》中,作者記述吉鴻昌在1931~1932被迫出國期間,為了反對美國歧視華人,特意在自己胸前佩帶“我是中國人”的牌子。
這個細節的描寫,表現了吉鴻昌高尚的民族氣節,也體現了他的個性特點。
又如《史記·項羽本紀》寫項羽在巨鹿之戰的巨大勝利之后,叱咤風云,諸侯懼服。
作者通過項羽召見侯將,侯將“無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視”的動作描寫,
反襯出項羽驕橫不可一世的性格。
可見動作的描寫對記敘人物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人物有了具體的行動,才能生動感人。
“言為心聲”。
人物的思想、感情、愿望、
要求,無不表現在他們的語言中,因此選擇人物的典型語言,來表現人物的性格,也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方法。
如《史記·項羽本紀》寫項羽見秦始皇出游的壯觀時說:“彼可取而代之”。
而《史記·高祖本紀》寫劉邦看到這種壯觀時卻說:“嗟呼!大丈夫當如此。”盡管他們兩人的話意思都是羨慕帝王,但卻體現了兩種不同性格。
人物的詩作、著述(包括文章、書信、日記)和話語一樣,是人物思想境界的高度凝結和表露。
無不凝聚著人物對客現事物的認識、主張以及所持的態度。
恰到好
處的引用一些人物的詩作著述,對寫活人物,突出性格也是不可少的。
講究文采
三要講究文采。
人物傳雖不能偏向華麗的詞藻,繁瑣的描寫,多余的形容,曲折的情節。
但語言生動形象,用詞精當貼切,句子流暢,層次分明,布局合理,一句話,文采還是必須講究的。
雖說史志中的人物傳記與文學中的人物傳記有區別,前者完全是根據歷史事實,不允許任何虛構,后者在符合歷史真實的基礎上允許一定程度的虛構。
但是,在需要生動因而需要文采這一點上是共同的。
因為傳者,傳也。
立人物傳記就是為了傳于后世,為了“記一方之言,激千秋之愛憎”為了“鑒人明事”。
孔子曰:“言之無文,行而不遠”。
可見講究文采,也是史志中編寫人物傳記應高度重視的一個問題。
馬克思要求人物傳記應當寫得有“強烈色彩”、“栩栩如生”。
恩格斯認為人物形象應當“光芒奪目”。
《史通》說:“夫史之稱美者,以敘事為先,至若書功過,記善惡,文而不麗,質而非野,使人味其滋旨,懷其德音,三復忘返,百遍無致”。
在不影響歷史真實性的情況下,史志崇尚文彩,文史并茂,引人入勝,還是必要的。
因此,在寫人物傳記時,應當重視文字錘煉,講究藝術手法。
回憶錄,文字的基本意義就是回憶過去的事情,并且用文字記錄下來。
回憶錄∶(1)關于一系列事件的記錄,通常由參加者所寫而不像歷史那樣拘于形式和完備,如 凱撒的《高盧戰爭回憶錄》
(2) :一種自傳體描述,其口吻常閑逸而親切、注意的焦點通常在作者所知的人物、事件或時代上.
回憶錄的寫法,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歷詳細地寫出一個階段的生活,也可寫一個側面。
寫作回憶錄要注意真實、廣泛、突出六個字。
真實,就是真實記載作者的經歷和觀感。
廣泛,是指回憶錄不僅要回憶個人,而且要以個以為主線,串連與之有關的人和事,廣泛觸及生活的每個角落,反映社會的歷史面目。
突出,是指回憶錄中的人物要處于突出地位,所列事件要典型,有一定的代表性,提及的其他人物要有個性,不是平平淡淡的敘述
寫作方式:回憶錄有“公撰”、“私撰”兩種。
公撰
“公撰”是有組織的集體寫作方式。
撰者一人的敘述,有一班人馬幫助記錄整理,查找核對資料,分頭撰寫成章。
因是組織行為,資金寬裕,檔案材料使用比較方便,在事件敘述上具有原始資料的權威性,同時敘述方式上最講政治,也比較拘謹。
但這類回憶錄,忌諱最多。
一旦牽扯到事主的歷史作為,則都是相當敏感的,往往不免隱惡揚善,文過飾非,挾加私筆。
這是讀者不得不格外留心的地方。
私撰
“私撰”完全是個人化的寫作。
因是撰者親歷親為,文責自負,忌憚較少,思想放得較開。
而且因為所述之事,情感真切,印象深刻,可以提供具體的細節,所以在敘述上多是以情節生動、描寫細膩見長。
坊間流傳熱銷,多為此類。
但由于當事人缺乏原始資料的參考,記憶的錯訛之處在所難免,且個人寫作動機各異,表達能力高下不同,所以質量差距很大,存史的價值高低有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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