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實秋的人性概念本質上是一個倫理概念,他在《文學的紀律》一書中陳述自己的人生觀:“人性是很復雜的 ,(誰能說清楚人性包括的是幾樣成分)。
為其因復雜,所以才有條理可說,情感與想象都要向理性低首,在理性指導下的人生是健康的,常態的,普遍的。
在這種狀態下表現出的人性亦是最標準的。”
他的人性是二元的,一是以想象情感為代表的,“需要被控制的自我”;一是以理性為代表的“施加控制的自我”,他認為后者是健康的,前者是病態的。
因此他主張文藝上的“合于理性的束縛”。
理性是人性的中心,“人性之所以是固定的普遍的,正以其理性的紀律為基礎”。
他對五四時期流行的人道主義學說不能接受,把它看作情感泛濫的結果。
梁實秋的人性論,是以理智欲的人性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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