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中華文化傳統提倡的行為,指兒女的行為不應該違背父母、家里的長輩以及先人的意愿,是一種穩定倫常關系表現。
所謂“百行孝為先”,反映中華民族極為重視孝的觀念。
孝的一般表現為孝順、孝敬等。
孝順指為了回報父母的養育,而對父母權威的肯定,從而遵從父母的指點和命令,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
儒家《孝經》開宗明義章曰:“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于后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由此可見中華文化孝的觀念不只于孝順父母而已,孝順父母只是孝道的開始。
《孝經·諫諍章第十五》:“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于父,臣不可以不爭于君。
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廣至德章·第十三》:“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
《論語》中,子夏向孔子請問什么是孝。
孔子說:晚輩長保恭敬和悅的神色是最難做到的(子夏問孝。
子曰:色難)。
“孝”字在《論語》中,一共見于14章。
其中為孔子所言,且與孝的定義有關者,共有5章。
道家《莊子·天運》孝的觀念:“以敬孝易,以愛孝難;以愛孝易,以忘親難;忘親易,使親忘我難;使親忘我易,兼忘天下難;兼忘天下易,使天下兼忘我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