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語堂散文所涉領域極廣。
他認為理想的散文“乃得語言自然節奏之散文,如在風雨之夕圍爐談天,善拉扯,帶情感,亦莊亦諧,深入淺出,如與高僧談禪,如與名士談心,似連貫而未嘗有痕跡,似散漫而未嘗無伏線,欲罷不能,欲刪不得,讀其文如聞其聲,聽其語如見其人”。
(見《小品文之遺緒》)從他創造性地將西方的humour譯成“幽默”始,一直到晚年自詡為道家精神,林語堂始終保持這種談話風的藝術范式,并以閑適幽默為格調、性靈超遠為立場。
林語堂的散文半雅半俗,亦莊亦諧,深入淺出,入情入理,往往以一種超脫與悠閑的心境來旁觀世情,用平淡的話語去贊揚美文,這樣便形成一種莊諧并用、私房娓語式的閑適筆調。
他的文字自然流暢,幽默而不荒唐,自有意趣。
不過有時輕松過度,少了一份厚重。
林語堂的這種風格同他對文字的見解有關。
他認為:“世上有兩個文字礦:一個是老礦,一個是新礦。
老礦在書中,新礦在普通人的語言中。
次等的藝術家都從老礦中去掘取材料,惟有高等的藝術家則會從新礦中取掘取材料。”
林語堂的文風有別于左翼作家所主張之戰斗的文風,而是站在高于現實處,以自由主義精神寫“熱心冷眼看人間”的智慧文章。
他的文章雖也講要直面人生,不過并不綴以慘淡的筆墨;也講改造國民性,但并不攻擊任何對象,他以觀者的姿態把世間紛繁視為一出戲,書寫其滑稽可笑處,進而追求一種心靈的啟悟,以達到沖淡的心境為最上乘。
他最終也沒能聽取魯迅關于不要把小品文當成“小擺設”的規勸 (參看魯迅《小品文的危機》),堅持用散文的筆調本色為文,從而廣達自喜、獨抒性靈。
縱觀五四時期的散文作品,林語堂這種融匯了東西方智慧的幽默情味,雖缺乏主流文學的批判力度,卻也拓展了現代散文的審美維度,另辟蹊徑,對當時、尤其是當下的讀者意義重大。
林語堂婚前曾有兩位戀人,妻子廖翠鳳是他的第三位戀人。
育有三女,長女林鳳如 (如斯)、次女林玉如 (太乙)、小女兒林相如。
廖翠鳳是鼓浪嶼的首富廖家的二小姐。
雖然廖翠鳳的母親認為林語堂家里太窮而有異議,但廖翠鳳還是堅決果斷地和林語堂在1919年1月9日成婚。
結婚后,他征得廖翠鳳的同意,將結婚證書燒掉了,他說“結婚證書只有離婚才用得上”。
婚后不久,林語堂和廖翠鳳到美國哈佛大學留學,攻讀碩士學位。
盡管婚后生活清貧,但林語堂認為,“只有苦中作樂的回憶,才是最甜蜜的回憶。”他認為婚姻并不是以善變的愛情為基礎的,而是愛情在婚姻中滋長,男女互補所造成的幸福,是可以與日俱增的。
林語堂夫婦在五十周年結婚紀念日時曾經表示他們“金玉緣”的秘訣就是“給”與“受”。
林語堂時刻忘不了鄉音——閩南話。
他在平和坂仔出生、生長,后來到廈門的就讀,閩南話作為最初的母語深入他生命深處。
他在《來臺后二十四快事》中,不僅把聽鄉音的快樂列在其中,而且還擺在第二和第三位。
林語堂的許多文章中都融入了閩南話、閩南文化的元素,其中體現最為集中的是他1963年寫的自傳體小說《賴柏英》,不僅僅這是他對初戀女友的回憶,還是閩南文化的傳播,在書中閩南話、閩南風俗集中得到了體現。
1966年定居臺灣開始,林語堂更是把聽鄉音當成了他最大的欣慰和人生享受。
到了晚年他按閩南話語音寫了一首五言詩,甜美地回憶和描述家鄉的民風民情:鄉情宰 (怎)樣好,讓我說給你。
民風還淳厚,原來是按尼 (如此)。
漢唐語如此,有的尚迷離。
莫問東西晉,桃源人不知。
父老皆伯叔,村嫗盡姑姨。
地上香瓜熟,枝上紅荔枝。
新筍園中剝,早起 (上)食諳糜 (粥)。
臚膾莼羹好,嘸值 (不比)水 (田)雞低 (甜)。
查母 (女人)真正水 (美),郎郎 (人人)都秀媚。
今天戴草笠,明日裝入時。
脫去白花袍,后天又把鋤。
(黃)昏倒的困 (睡),擊壤可吟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