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嗦,受封建思想影響很嚴重,但心地善良,樸實,對自己很關心。
有童心,幽默,寬厚仁愛
對阿長的感情:懷念,同情 。
年幼的魯迅被善良樸實的長媽媽默默的愛震驚了,這是真愛的標志,盡管長媽媽有著這樣那樣的不盡人意,長得也實在不好看,但掩蓋不了她的真誠和樸實,她的故去,足以令人懷念,這使魯迅長舒胸臆而發出一聲: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懷里永安她的魂靈。
蕩人心魄,感人之深,這也是全篇感情的最高升華,盡管仍然是一種最樸素的方式和語言表達出來。
辭了人世30年,連姓名都不知道,“我終于不知道她的姓名”,作者滿懷圣潔的感情,發出的一聲感嘆逝者長已,來者深追。
長媽媽是一位經歷蒼桑的人,這里不僅寫她迷信,有麻煩的禮節,而且突出了她的偉大,別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卻成功了。
長媽媽這樣一個藝術典型形象,獨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會比較黑暗、腐朽的事實。
魯迅對長媽媽懷有深厚的感情,在《朝花夕拾》中,有好幾篇文章回憶到與長媽媽有關的往事,其中《阿長與山海經》是專門回憶和紀念她的。
應該是精準的。
既然精準,那么就相吻合了。
通過文章刻畫阿長這一簡單勞動婦女形象,可以看出:
1.阿長是一個很不幸而又熱望一生平安的勞動婦女。
普通人都有美好的愿望。
阿長這個不幸的寡婦只求平平安安,魯迅回憶起來,對她充滿同情。
2.阿長是一個沒有文化的粗人,卻是民間文化的載體。
阿長沒有文化,不免粗俗,性格又很外向,來到周家做女工,也不知收斂,一味適性任情,“常喜歡切切察察”。
人胖,睡相也不好。
在溫文爾雅的主人家就顯得格外粗俗,連小主人都對她討厭之極。
3.阿長對孩子傾注一片心血。
前半部分雖然用的是抑筆,但說的是兒時的心理,其實阿長對孩子的關愛是前后一致的,并非平時不好,阿長對孩子的關愛,就她的本意來說,是要孩子干凈、安全,有教養,她總是為孩子操心。
當然她不懂兒童心理,許多做法違拗兒童心理,使孩子感覺討厭、麻煩。
買《山海經》則是叫孩子稱心如意的一回。
特點:一、善抓細節。
寫人物最怕把人物的鮮明性格淹沒在一般性的敘述之中,俗話說,于細微處見精神,寫小說需要如此,寫記人散文又何嘗不需如此呢?魯迅就是善抓細節的高手,為了表現長媽媽愛羅嗦,愛說閑話,作者寫她“向人們低聲絮說些什么事。
還豎起第二個手指,在空中上下搖動,或者點著對手或自己的鼻尖”。
為了表現長媽媽的粗魯和不拘小節,作者寫她“一到夏天,睡覺時她又伸開兩腳兩手,在床中間擺成一個‘大’字”。
有關“元旦”早晨的一段描寫也十分生動,“我”一醒就要坐起來,“她卻立刻伸出臂膊,一把將我按住”,“我”驚異地看她時,只見她惶急地看著我。
她又有所要求似的,搖著“我”的肩。
當“我”忽而記得了隔夜長媽媽的提醒喊“阿媽,恭喜”時,她“于是十分喜歡似的,笑將起來,同時將一點冰冷的東西,塞在我的嘴里”。
這些細節都傳神地寫出長媽媽對“我”的關心和祝福。
二、詳略有致。
寫人的散文既忌瑣碎,又忌粗疏。
魯迅在寫長媽媽時就既有簡筆,又有繁筆。
第二部分寫“厭”長媽媽時略寫了她的羅嗦和對“我”的管制,而詳寫了她的睡相;這一部分寫“煩”長媽媽時略寫了長媽媽所教的生活中的一般“道理”,而詳寫了過年的“規矩”;第三部分寫“敬”長媽媽時,雖兩件事都用了繁筆,但第二件“《山海經》事件”寫得更為詳盡。
由于詳略得當,文章就顯得錯落有致,人物也顯得血肉豐滿。
三、欲揚先抑。
這是本文構思上的一個重要特點。
文章從一開始就表達出作者對長媽媽的厭煩和不滿,厭她羅嗦,厭她限制“我”的自由,厭她睡相不好;煩她規矩太多,煩她道理太多。
就在讀者似乎感到長媽媽一無是處時,作者筆鋒一轉,詳細敘寫了兩件令他敬重的事。
由于前面“抑”得太多了,后面的“揚”就給人以奇峰突起的感覺,人物形象霎時間就高大起來。
現在我們再回過頭來探究一下本文的題目,看看作者有沒有什么玄機在其中。
“阿長”是作者在憎惡長媽媽時才這樣叫的,因此,“阿長”代表的是作者在文章前半部分所表達的情緒。
“山海經”事件是徹底改變“我”對長媽媽看法的重要事件,也正因為有了“山海經”事件,“我”才真正由“厭煩”長媽媽變成了“敬重”長媽媽。
因此,“山海經”是敬重長媽媽的代表性事件,“山海經”代表的就是文章后半部分所表達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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