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含義的區別
文學是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觀現實、表現作家心靈世界的藝術,包括詩歌、散文、小說、劇本、寓言童話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即體裁,表現內心情感,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
作為學科門類理解的文學,包括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及新聞傳播學。
哲學(英語:Philosophy,源于希臘語:Φιλοσοφία),按照詞源有「愛與智慧」的意思。
在學術界里,對于哲學一詞并無普遍接受的定義,也預見不到有達成一致定義的可能。
單就西方學術史來說,哲學是對一些問題的研究,涉及等概念。
二、感性與理性的區別
文學是語言文字的藝術,是社會文化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是對美的體現。
文學作品是作家用獨特的語言藝術表現其獨特的心靈世界的作品,離開了這樣兩個極具個性特點的獨特性就沒有真正的文學作品。
一個杰出的文學家就是一個民族心靈世界的英雄。
文學代表一個民族的藝術和智慧。
文學,是一種將語言文字用于表達社會生活和心理活動的學科,屬社會意識形態范疇。
哲學:在東方,哲學一詞通常用來說明一個人對生活的某種看法(例如某人的“人生哲學”)和基本原則(例如價值觀、思想、行為)。
而在學術上的哲學,則是對這些基本原則的理性根據的質疑、反思,并試圖對這些基本原則進行理性的重建。
三、應用價值的區別
1.文學除了擁有外在的、實用的、功利的價值以外,更為重要的是它還擁有內在的、看似無用的、超越功利的價值,即精神價值。
藝術,并不僅僅是工具,甚至也并不總是“作品”。
藝術在本質上是一種生存方式,生活態度,生活的內涵,是生命賴以支撐的信仰。
2.哲學源自人們的生活。
說白了,哲學就是人們在茶余飯飽后,開始思考人生,思考世界的一種偉大觀念、思想。
空想不是研究哲學的方法,空洞的理論也不是哲學。
真正的哲學是鮮活的,是實踐和思考的結合,到處散發著人性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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