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車管理制度有哪些
公司用車管理規定
一、使用范圍:
(一)一類用車范圍:
1、公司領導外出工作;
2、市局以上領導或檢查組來公司視察、檢查用車;
3、公司聘請外單位技術專家來公司解決技術問題或講座用車;
4、配合生產急需和營銷工作用車;
5、赴現場處理事故用車;
6、去銀行提款用車。
(二)二類用車范圍:
1、各部室正級主管外出工作用車;
2、受公司領導委托外出工作用車;
3、協作單位工作用車。
二、使用手續:
(一)、公司領導外出工作用車,由辦公室及時派車,流程圖(圖一)如下。
通知
不符合規定
派單
駕駛員
司機出行
門衛審核派車單單
總經理
符合規定
公司領導
辦公室
流程圖(圖一)
(二)、一類的2-6條和二類用車的單位和個人用車說明及流程圖(圖二)如下。
1、用車單位或個人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申請,(公司召開大型會議或組織活動用車,須提前三天提出用車計劃),填寫用車申請單,部門主管及時與辦公室聯系,以便辦公室統一調度。
2、派車批準權限人在收到用車申請后十分鐘之內給出答復。若同意,同時將出車信息通過郵件發給所有員工。
3、準備搭乘人員收到到信息后即時與辦公室聯系。
4、辦公室車輛調配者開出派車單,按實際所需注明使用何種車輛,以及駕駛人等。
不符合規定
同意,派單
否
申請人申請
駕駛員
辦公室審核
司機出行
門衛審核派車單單
所在部門主管
符合規定
流程圖(圖二)
(三)、在出現安全等緊急情況時,無須任何審批手續,有車先用,事后補辦手續。
(四)、公司車不得擅自用于私事,如確實需要,直接向總經理申請,由總經理通知辦公室安排。
三、有關規定:
(一)、本公司的轎車、交通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指派專人駕駛、保養、清潔等。
(二)、司機憑辦公室下達的《派車單》出車,不得去《派車單》以外的地點,出車返回后及時將填好的《派車單》反饋給辦公室。
(三)、凡沒有《派車單》的臨時用車,司機應在用完車后的第一時間到辦公室補辦《派車單》。
(四)、司機接到出車任務后,應在10分鐘內將車開到公司大門口等待出車。對在公司以外地點等候乘車的,要事先做好出車的各項準備工作,按派車要求,準時到達候車地點。
(五)、用車人員下車辦事時,司機不得離開車子辦理私事,途中不得隨意捎帶公司以外人員,若特殊需要應提前向辦公室申請。
(六)、駕車外出者必須按章行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因違規而被罰款由駕駛人自行負責。如果指定駕駛人把車交由他人駕駛而發生違規、交通事故等導致罰款或損失的,由指定駕駛人負責全額賠償,并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罰。
(七)、凡需去外地(出南京市)用車的,盡可能不派車,除非接送重要客人、三人以上同行或攜帶的物品極其不便出行的。
(八)、公司車輛調配者為保證公司業務的順利運轉,應準確把握車輛的運營狀況,實行科學的有計劃地安排車輛。一般情況下,兩小時之內不應再向同一目的地派車。
(九)、取消用車計劃的人員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車輛調配人員。
(十)、用車單位和個人須準時乘車,不得更改乘車路線,自覺遵守用車規定。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第六章 車輛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小車由行政部公室負責調度,以滿足公司接送客戶及公司各部負責人外出辦事需要。
第二條 小車的使用申請需憑部門負責人簽字的申請單方有效。申請單須提前2小時報行政部,以利于同地點合并用車,否則不予派車。以下情況一般不得審批用小車:
1、一般人員出差辦事;
2、采購員外出采購;
3、各類人員因私外出。
第三條 以下情況用車需經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期間,由行政部經理代簽):
1、當本公司車輛調用不夠,需借車用時;
2、長途用車(杭州、杭州地區以外);
3、在不影響公用前提下,各類私人用車;
4、公司試用合同工以上員工結婚用車;(每人1輛,半天內)
5、公司員工喪事送花圈用車;
6、公司員工傷、病、孕去醫院用車(原則上優先考慮用車)。
第四條 小車的簽發使用:
1、小車出門一律憑小車出車單;
2、小車單應為一式三聯,一聯為出門聯;二聯為結算聯(平時存司機處);三聯為行政部存檔務查聯。
3、用車時間、里程必須控制在出車單允許范圍內,無故超出用車時間和范圍必須說明經過,視情況處理;
4、公司嚴厲禁止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調用。
第五條 小車駕駛員的考核:
1、駕駛員須在上班后在小車內待命,遲到一次扣10-50元;
2、在無出車任務的情況下,必須在車內或指定休息室待命,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3、駕駛員在車單開出5分鐘以內需出車,延誤一次扣10-50元;
4、嚴禁無單駕車出門,發現一次罰款50-200元;
5、出車回來后須馬上與調度員取得聯系,以利安排用車,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6、小車費用(過橋費、油費等)報支時應附上結算聯,由使用者簽字,以便憑結算聯復核費用,加強費用的控制;
7、駕駛員要做好小車保養工作,故障須及時修復。因故障影響出車一次扣10-50元;
第六條 各類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正大門:上午8時至下午5時準許一切載貨用的機動車輛(包括貨用汽車、三卡、手扶拖拉機、鏟車等)和人力車的進出,但需填寫進出登記,方可進入,嚴禁一切人員進出。
第八條 經警人員有權對所有進出車輛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有權進行處理,并及時匯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
第十條 本制度適用于****有限公司。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及適用范圍1.目的為規范公司車輛調配制度,提高辦事效率,節約經費,特制定此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二、車輛管理實行由行政部統一調配1. 用車原則a.優先使用同等情況下如有兩方需同時使用車輛,應考慮職級較高者或業務繁忙的部門優先使用,服從行政部統一調配。
b.合并使用各部門同線路用車時,應服從行政部調派,合并使用。c.工作時間嚴禁私人用車。
2. 用車范圍 a.公司日常送貨業務 b、財務人員辦理銀行業務 e.緊急情況或特殊用車 3. 用車手續a.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用車人需提前填寫《用車申請單》(見附表一),呈本部門負責人簽名同意后,交行政部統一調配。b. 駕駛員依照《用車申請單》所報批的行車路線行車; 4. 駕駛員須知:a.駕駛車輛出發前例行檢查證照是否齊全;車況,如外觀。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范本
轉載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的管理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后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設備部門組織檢驗,并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等必須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
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二)車輛的行駛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通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為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為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 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后進行指揮。
(三)車輛的停放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四)機動車裝載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后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
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后車的間距應不小于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于5m,車身后欄板與建筑物的間距應不小于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五)非機動車 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六)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必須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后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志行駛,并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并定期進行審核。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
證件不得轉借、涂改、偽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煙、飲食和閑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
8、嚴禁酒后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
(七)獎勵和事故處理的規定 1、對安全生產和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保養車輛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 2、廠區內交通事故的處理,本著“四不放過”和“以責論處”的原則,發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辦法、考核外,還要對責任者視事故性質、情節輕重、損失程度,給予批準教育、行政處分或處以罰款。
3、對公司內交通違章,無故造成車輛損壞者,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可根據違章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討或罰款處理。 4、車輛在公司外發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門給予不同形式的處罰者,公司不再重復處理。
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規定給予責任者行政處分或賠償經濟損失。 5、對公司內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報市勞動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會同處理。
6、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停車搶救受傷者,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公司外事故報市交通管理機關,公司內事故報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聽侯處理,肇事潛逃者加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管理制度文件名稱 車輛管理制度 文件編號編制部門 行政服務部 頁 數 4頁編制人 審核人 批準人編制日期 審核日期 批準日期傳送部門 各部門 執行日期存檔部門 行政服務部 監督檢查 行政服務部 報送上級 董事會為了促進公司的業務發展、提高工作效率,為加強對車輛的管理,確保正確使用車輛及行車安全,特規定如下:第一條:車輛使用范圍:業務部門用車、管理部門用車、公司高層用車。
第二條:車輛使用優先級別:首先保證業務用車、其次管理部門用車、再次高層用車。1. 業務部門用車1) 業務部門經理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用車,保證本部門業務正常開展;2) 業務用車由部門經理批準,司機做好用車登記,并有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每周一例會時由部門經理將《業務用車登記表》提交給行政服務部存檔;3) 當業務不繁忙時,業務部門經理應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用車需求。2. 管理部門用車1) 管理部門用車須向行政主管申請,并填寫《管理部用車申請單》;2) 行政主管根據事情重要程度及申請時間順序合理安排用車;3) 管理用車輛在空閑時有責任主動配合業務部門用車,保證公司業務開展。
3. 高層用車1) 行政服務部在保證業務的正常運轉情況下妥善安排高層用車。第三條:車輛管理1. 公司車輛由行政服務部統一負責管理,由專職司機駕駛;2. 未經批準專職司機不得私自出車;3. 司機不得擅將車輛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受罰;4. 車輛駕駛,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對于特殊情況需要自己駕駛時,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5. 車輛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執行董事批準;6. 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7. 用車費用經行政主管審批后方可到財務部報銷;8. 車輛駕駛者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嚴禁司機酒后開車。
由于違反交通規則(包括不按要求停車)導致的交通事故、違章處罰、損毀、失竊等,應由駕駛者負全部責任。第四條:車輛保養1. 為了維持機車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專職司機應定期給車輛進行檢查及保養;2. 專職司機應負責車輛的年檢工作,并要確保養路費、車船使用稅的交付;3. 專職司機應保持車輛常年整潔和車況良好;4. 由于駕駛者使用不當,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修護費,全額由駕駛者負擔;5. 由于專職司機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修護費,全額由專職司機負擔。
管理部車輛使用申請單申請部門 申請人 申請日期使用時間 月 日 時 分 至 日 時 分 隨行人員用車理由用車部門經理意見行政服務部意見行車里程數 司機簽字 用車申請人簽字管理部車輛使用申請單申請部門 申請人 申請日期使用時間 月 日 時 分 至 日 時 分 隨行人員用車理由用車部門經理意見行政服務部意見行車里程數 司機簽字 用車申請人簽字業務用車登記表日期 派車用途 日公里數 司機簽字 經理簽字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合計此表由業務部門填寫,每周一提交給行政服務部。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管理制度 文件名稱 車輛管理制度 文件編號 編制部門 行政服務部 頁 數 4頁 編制人 審核人 批準人 編制日期 審核日期 批準日期 傳送部門 各部門 執行日期 存檔部門 行政服務部 監督檢查 行政服務部 報送上級 董事會 為了促進公司的業務發展、提高工作效率,為加強對車輛的管理,確保正確使用車輛及行車安全,特規定如下: 第一條:車輛使用范圍:業務部門用車、管理部門用車、公司高層用車。
第二條:車輛使用優先級別:首先保證業務用車、其次管理部門用車、再次高層用車。 1. 業務部門用車 1) 業務部門經理根據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用車,保證本部門業務正常開展; 2) 業務用車由部門經理批準,司機做好用車登記,并有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每周一例會時由部門經理將《業務用車登記表》提交給行政服務部存檔; 3) 當業務不繁忙時,業務部門經理應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用車需求。 2. 管理部門用車 1) 管理部門用車須向行政主管申請,并填寫《管理部用車申請單》; 2) 行政主管根據事情重要程度及申請時間順序合理安排用車; 3) 管理用車輛在空閑時有責任主動配合業務部門用車,保證公司業務開展。
3. 高層用車 1) 行政服務部在保證業務的正常運轉情況下妥善安排高層用車。 第三條:車輛管理 1. 公司車輛由行政服務部統一負責管理,由專職司機駕駛; 2. 未經批準專職司機不得私自出車; 3. 司機不得擅將車輛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受罰; 4. 車輛駕駛,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對于特殊情況需要自己駕駛時,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 5. 車輛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執行董事批準; 6. 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 7. 用車費用經行政主管審批后方可到財務部報銷; 8. 車輛駕駛者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嚴禁司機酒后開車。
由于違反交通規則(包括不按要求停車)導致的交通事故、違章處罰、損毀、失竊等,應由駕駛者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車輛保養 1. 為了維持機車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專職司機應定期給車輛進行檢查及保養; 2. 專職司機應負責車輛的年檢工作,并要確保養路費、車船使用稅的交付; 3. 專職司機應保持車輛常年整潔和車況良好; 4. 由于駕駛者使用不當,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修護費,全額由駕駛者負擔; 5. 由于專職司機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修護費,全額由專職司機負擔。
管理部車輛使用申請單 申請部門 申請人 申請日期 使用時間 月 日 時 分 至 日 時 分 隨行人員 用車理由 用車部門經理 意見 行政服務部意見 行車里程數 司機簽字 用車申請人 簽字 管理部車輛使用申請單 申請部門 申請人 申請日期 使用時間 月 日 時 分 至 日 時 分 隨行人員 用車理由 用車部門經理 意見 行政服務部意見 行車里程數 司機簽字 用車申請人 簽字 業務用車登記表 日期 派車用途 日公里數 司機簽字 經理簽字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合計 此表由業務部門填寫,每周一提交給行政服務部。
公司用車制度
各公司的用車制度是不一樣的,但相對都是差不多的,要針對公司自己制定的一些制度為主。
為科學合理規范管理公司車輛,做到高效、節約、安全行車,保障公司用車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隊負責公司車輛的統一購置、落戶辦證、保險、年檢年審、維修保養、油料補給、交通事故處理以及考核、培訓、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公司車輛除機動車輛外,原則上將車分配到各班子成員、部室優先使用。
車輛未用時,車隊經請示后可臨時調配。如領導出差,車輛歸車隊統一調配。
3、嚴格執行車輛專人專車的管理方式,非本車專職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負責本車駕駛、跟蹤維修保養、清潔、證件保管等,嚴禁轉借或私自調換駕駛車輛,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予以重罰。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經車隊同意。
4、節假日或休息日車輛必須停放公司指定地點,嚴禁非工作用車,嚴禁搭載非公司人員,否則一切后果當事人自負,特殊原因需公司車隊同意。任何用車部門及人員,必須尊重駕駛員權利,不能指使駕駛員做出違章駕駛行為。
5、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級交通法規和制度,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引發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罰款由駕車人自己負責處理。 6、特殊情況下外單位和公司職工借用車輛必須填寫《借用公車審批單》,經公司批準同意后,實行付酬派車。
車輛使用費按1元/公里支付。 7、車隊長負責對每臺車進行單車成本核算,并每月進行公布,單車成本核算是對駕駛員進行考核的重要指標,直接參與駕駛員工資的發放和年安全獎評比。
(1)每輛車的行駛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據車輛車型、車況等因素,確定每輛車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輛車的輪胎消耗量。 8、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
燃料油采用一車一卡制,車卡相符,并準確填寫公里數。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加油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二、車輛維修 1、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維修必須憑派修單到指定的廠家維修。
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維修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并報分管領導批準。 2、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1)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測。
(2)一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
該級維護為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 (3)二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
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該級維護為每15000公里進行一次。
3、車輛大修按行駛里程15萬公里以上或實際情況確定。 4、車輛維修1000元或更換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車隊長負責審核同意,車輛維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車輛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經理審批。
維修程序為: (1)駕駛員報修后由車隊長負責檢驗,確認后再由車隊填寫派修單。為了更好地對車輛進行管理,堵塞漏洞,節省開支,杜絕因維修保養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駕駛員在修車過程中采取報而不修,多報少修的現象發生,凡維修部件超過200元的必須回收,交車隊驗收。
(2)車輛統一在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未經車隊同意,駕駛員不得到定點以外的廠家維修、如有違反由駕駛員承擔一切費用。修理期間駕駛員應在修理廠監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廠家作弊和維修不到位。
車隊長要對帳目進行核實簽字,經財務審核后才能付款。 (3)維修質保期限為:一級維護車輛行駛15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天內;二級維護車輛行駛3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大修車輛行駛10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時間、里程先達到者為準)。
三、報帳程序 1、公司所有車輛的費用開支,均以每臺車為單位,單獨辦理報賬手續。2、報賬經辦人必須是指派的該車駕駛員,特殊情況由非本車駕駛員發生的費用也應轉交本車駕駛員統一報銷。
3、車輛費用報銷程序:駕駛員填寫單據→車隊長簽認→財務部審核→領導批示→財務部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考勤一律由綜合辦統一管理,無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罰款50元/天。
考勤作假的,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2、嚴禁長時間待車開空調,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3、嚴禁上班(待崗)期間玩牌賭博和離開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100元并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嚴禁以各種借口逃避出車,當班駕駛員要求做到隨喊隨到,如要出車時無法按時到場視作事假并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駕駛員必須做到上車系安全帶,并有義務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帶。做到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得強行超車,轉彎不占道超車、不超車,通過集鎮或遇雪、雨、霧天應保持車距,減速慢行。
違者處以50元/次。
車輛管理制度
原發布者:管理資源吧
3、權責單位
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統一調度,主管人員管理。車輛的證照保管、年審、保險及養路費支出等事項由主管人員負責。綜合管理部根據現有車輛資料按車建立管理、費用檔案。第二章用車管理1、員工出行前后,須詳細填寫《行車記錄表》,因私借用車輛應向主管人員申請,填寫《用車申請單》。2、《行車記錄表》必須明確日期,使用人,具體時間段,以及起止里程,允許的誤差不超過1km。3、員工因私借用車輛,須主管人員簽署《用車申請單》,交還車輛前,必須保持車輛整潔、外觀無損傷、車況正常。4、節假日或下班時間,員工需使用車輛,應致電主管人員,批準后方可使用,產生所有費用由用車人承擔。但第二天必須補交《用車申請單》,并由主管人員在《行車記錄表》“備注”欄簽字。5、主管人員根據車輛的使用情況及用車的合理性安排出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安排出車。6、未經主管人員批準,不得私自用車,不得將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否則,公司將對相關人員予以2000元處罰,若產生事故一切后果由開車人承擔。10、主管人員負責對《行車記錄表》和《用
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車輛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及適用范圍1.目的為規范公司車輛調配制度,提高辦事效率,節約經費,特制定此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二、車輛管理實行由行政部統一調配1. 用車原則a.優先使用同等情況下如有兩方需同時使用車輛,應考慮職級較高者或業務繁忙的部門優先使用,服從行政部統一調配。
b.合并使用各部門同線路用車時,應服從行政部調派,合并使用。c.工作時間嚴禁私人用車。
2. 用車范圍 a.公司日常送貨業務 b、財務人員辦理銀行業務 e.緊急情況或特殊用車 3. 用車手續a.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用車人需提前填寫《用車申請單》(見附表一),呈本部門負責人簽名同意后,交行政部統一調配。b. 駕駛員依照《用車申請單》所報批的行車路線行車; 4. 駕駛員須知:a.駕駛車輛出發前例行檢查證照是否齊全;車況,如外觀。
企業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如何制作
車輛管理制度(試行)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地使用公司車輛,最大限度地節約成本,更有效地控制車輛使用,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的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行政部負責車輛派遣及使用管理,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協調、安排,保證公司車輛的有效使用。
2、車輛使用管理
2.1 車輛使用安排
公司各部門用車應遵循“先急后緩,先生產后行政”的使用原則,按照同一方向集中派遣,盡量壓縮車輛使用頻率。
2.2 車輛使用前必須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將使用原因、時間、去向、駕駛員姓名填好,回廠后在登記表上填寫回廠時間,并將鑰匙歸還到行政部。
2.3 公司車輛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4 公司車輛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外出租和出借。
2.5 駕駛人在行車途中、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因不遵守交通法規的罰款由駕駛人承擔。
3、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3.1 駕駛人在出車時要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3.2 駕駛人負責發現、檢查故障,及時到公司指定汽車修理廠進行維修和保養。
以上規定即日起執行。
審批:
20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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