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景抒情,是指在文學作品中,借助客觀外界景物的描寫來抒發作者的主觀感情的寫作方法。
采用這種方法,能使情和景互相感應,互相交融,互相依托,從而創造一種物我一體的藝術境界,完善地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有極強的感染力,可以與讀者中有我的感受。
運用借景抒情法,首先,必須對所寫的景物有細致的觀察和感受,要把景物描寫得逼真傳神,為抒情打好基礎,做好依托。
其次,要把真切的感受融入所寫的景物之中,使景物具有濃厚的思想和感情蘊涵,做到情景交融。
再次,要把立足點放在抒情上,因為借景抒情,關鍵在“借”,即寫景是次,抒情是主;寫景是手段,抒情是目的。
要為抒情而寫景。
如白居易的“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借“原上草”的頑強抗爭,盡情抒發對自然規律不可抗拒。
擴展資料
寫作手法中還有“借物喻人”。
借物喻人,就是借某一事物的特點,來比喻人的一種品格。
這也是作文中用來表現、突出中心思想的常用的一種寫作方法。
無論寫人記事還是寫景狀物,正確運用借物喻人的方法:可以使文章立意更深遠,表情達意更含蓄;可以大大增強文章的表現力 和感染力。
運用借物喻人的方法需要注意的是:作文時,描述的事物的特點, 要與人的品格有相似之處;讓人讀了文章,就能清楚地認識到,本文借物要說明什么精神,要借物贊譽怎樣的人。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借物喻人” 的方法,也就失去了使用的意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借景抒情